[請益] 勞工休假規定與工時計算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taiwanpost)時間14年前 (2012/01/01 22: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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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管在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5:00多,才宣布元旦不補假,星期一星期二都要上班, 原因是二周工時未滿84小時。 我們公司是週一至週五各上班8小時,隔週六上班3小時(9點至12點),二周工時83小時。 我直覺就覺得公司主管搞錯了吧,就算元旦不補假,至少也要讓我們休一月二日啊。 以前公司說怎麼放就怎麼放,也不會去計較。反正大家都是台奴。 可是這次也太誇張了,一天都沒休到,所以回家後,上網查了一堆資料,上ptt想問一下 我的理解對不對,看來看去,好像這個板比較適合詢問。 以下是我的看法,第23條規定我稍稍更動排列法,目地只是想讓主管看得懂, 請問我的看法正確嗎? ============================================================================= 勞基法第30條規定,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2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84小時。 勞基法第37條規定,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應放假之紀念日、勞動節日及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元月一日) 二、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元月二日) 三、農曆除夕。 四、春節(農曆正月初一) 五、春節(農曆正月初二) 六、春節(農曆正月初三) 七、和平紀念日(二月二十八日) 八、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民族掃墓節前一日) 九、民族掃墓節(農曆清明節為準) 十、革命先烈紀念日(三月二十九日) 十一、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勞動節日,係指五月一日勞動節。 十二、端午節(農曆五月五日) 十三、中秋節(農曆八月十五日) 十四、孔子誕辰紀念日(九月二十八日) 十五、國慶日(十月十日) 十六、台灣光復節(十月二十五日) 十七、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十月三十一日) 十八、國父誕辰紀念日(十一月十二日) 十九、行憲紀念日(十二月二十五日) 因此勞基法第30條、第37條及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 每兩周工時不得超過84小時,每年另放假19天。 依勞基法第30條規定,換算每二周工時不得超過84小時。 每四周工時不得超過168小時。 每五十周工時不得超過2184小時。 ============================================================================ 那近年來,許多公司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佈休假日實施,並沒有放一月二日、青年節 ..........等假日,看起來違反勞基法規定,其實並沒有違反規定,原因是採取周休二 日之後,仍然依上列勞基法,算法如下: 「 周休二日」 二周工時只有80小時,比法定工時84小時,少4小時 四周工時只有160小時,比法定工時168小時,少8小時 (每四周就少1天工時) 五十二周工時只有2080小時,比法定工時2184小時,少104小時 (每五十二周就少13天工時) 周休二日公司是將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所列之19天休假日,抵消至短少的13天工時。 所以沒有周休二日(二周工時84小時)的公司,其休假應依勞基法規定日期休假。 ============================================================================= 那如果二周工時介於84小時至80小時之間,可依上述算法計算: 1. 二周工時83小時, 五十二周工時為2158小時,比法定工時2184小時,少26小時。 故勞資雙方可協商將19天休假日之中的3天又2小時,調移至短少的26小時 (就是19天休假日,選3天又2小時上班) 2. 二周工時82小時, 五十二周工時為2132小時,比法定工時2184小時,少52小時。 故勞資雙方可協商將19天休假日之中的6天又4小時,調移至短少的52小時 (就是19天休假日,選6天又4小時上班) 3. 二周工時81小時, 五十二周工時為2106小時,比法定工時2184小時,少78小時。 故勞資雙方可協商將19天休假日之中的9天又6小時,調移至短少的78小時 (就是19天休假日,選9天又6小時上班) 嗚嗚,明天就要上班了,好可憐 打了好多字,突然覺得如果正確的話,這麼詳細的分析,應該放精華區了吧。 哈~哈~哈~ (苦笑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148.60
文章代碼(AID): #1F06dMsz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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