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新舊公司重複加保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喵喵)時間14年前 (2012/04/05 16: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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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版上各位HR同仁 若新公司希望我3週內報到 但因為舊公司希望我離職日最好壓一個月 那麼如果舊公司後面一週請特休 先去新公司報到 這樣兩邊公司都有勞健保 請問是可行的嗎? 會有甚麼法律上或責任上的問題呢?? 請各位了解法規的人資同仁解答 非常感謝喔 -- 思念有雙翅膀 帶領我到有你的地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0.248.3
文章代碼(AID): #1FVLtYc6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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