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時薪制員工權益問題
各位HR大大,您們好
實在是家人第一次遇到這問題,雖然做了一些功課,
但是有些不足之處,仍請各位賜教。
事情是這樣的,我家人在某餐飲店工作,是以時薪了計算工資,
但是工作一段時間後,發現雇主沒有替他投保勞健保,
這部分的資訊,我只有查到雇主要替員工投保,但是沒有查到計算的費率/準則,
可以請教一下該怎麼計算這部分?
直到我們提出質疑,雇主才說要發一部分金額當作沒有投保的部分,這樣合理嗎?
我是很氣這樣的無良雇主,在電視節目採訪中,說自己年營收破億元,
卻如此罔顧員工權益,工作過程我家人在工作中燙傷也沒有做處置,讓他自行就醫,
這部份我們打算自己承擔,反正身上留下疤痕就當是一個教訓,
但是該有的權益我們還是要爭取回來,
我們感到欣慰的是在我們反映後,雇主才開始替員工投保,雖然家人也決定離職了,
但至少留下來的員工或是之後進入的員工能獲得該有的保障。
再來就是工資問題,家人是四月底進入該店工作,雇主現在只給他五月份薪資,
四月底的薪資完全沒有給,這個我會跟他要,
我看過勞委會的資訊,不知道自己理解是否錯誤,
1.時薪制在國定假日的工資應該是109*2=218/hr,這包含週六、週日嗎?
2.時薪制每日工時不得超過八小時,這部分是否超過就算是加班?
如果是的話
a.超過部分的兩小時內(第9、10小時),
是否每小時以109*1.33=144.97/hr計算?
b.正常工時外超過兩小時以外的部分(第11、12 and so on),
是否就是每小時以109*1.66=180.94/hr計算?
3.休假規定,我另外看到有提到﹝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所以如果一週工作七天,那麼該怎麼計算?
我知道問題有點多,真的很對不起,但實在是第一次面臨這問題,
除了希望家人的權益不受損外,亦希望能夠給無良雇主一擊,
因為員工的薪資不是固定發給的,直到今日雇主對薪資一拖再拖,
告訴他員工有養家的壓力與困難,還要被雇主揶揄草莓族,爸媽不會教,
沒有給他們承擔壓力的訓練,我真不知道這跟他不發工資有啥關聯性,
但很諷刺的是我跟朋友說,朋友回答是這樣他才會賺錢,
也的確迅速的擴展店鋪,營收破億元,
一開始家人也抱持熱誠、開心地去這樣的公司接受磨練,
誰知道卻是地獄的開始,辛苦工作,忙到沒時間吃飯、上洗手間,
換來的不是雇主的尊敬、直到今日連薪水都沒有辦法拿到,
哀...盼望這樣的雇主有得到報應的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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