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的薪資怎麼算?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天空霸王)時間9年前 (2016/03/28 08:19),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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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早安。 家父之前突發奇想,開了一家餐飲店。 用別人的名義掛負責人,自己是出資者。 有一位A君在開店籌備初期即來幫忙, 期間家父數度問其是否要簽約支薪,A君僅表示等店裡業績有盈餘後, 再談薪資事宜。 然而餐飲店由於地點不好,加上未能多加宣傳, 導致開店四個月後即宣告倒閉。 期間A君每日上班僅半天四個小時左右, 且因非簽約員工,沒有上下班打卡之紀錄。 當結束營業時,家父曾問A君是否要支付期間薪水,A君亦表示不需要。 但時隔一年,家父忽然收到A君來信, 表明需要收取營運期間之所有薪水,至少50萬元。 開店籌備期(約五個月) 營運期(約四個月) 想請問: 1.是否需要支薪?法律依據? 2.若要支薪,需支多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1.19.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59124389.A.8FC.html

03/28 20:22, , 1F
有實際的勞僱關係嗎?雙方無任何約定?
03/28 20:22, 1F

03/28 20:24, , 2F
無出勤紀錄,如何認定出勤情況?
03/28 20:24, 2F

03/28 20:24, , 3F
最後,薪資應該是跟負責人要吧?
03/28 20:24, 3F

03/29 22:20, , 4F
沒打卡記錄,沒正式聘用,不算正式員工
03/29 22:20, 4F

03/31 21:10, , 5F
50萬是怎麼算出來的?
03/31 21:10, 5F
文章代碼(AID): #1M-7YbZy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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