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假日加班的加班費給付(休息日)?(詢問勞動部)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時間9年前 (2016/01/13 20:45), 9年前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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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給大家參考,最近許多工廠應該會遇到這類加班的問題, 由於勞基法中規定, 第30條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第36條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如果甲公司以週一~週五為正常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 經過詢問勞動部的解釋後,他們的計算方式如下: 假設月薪24000元(日薪800元) 週六休息日加班8小時:因當日已有日薪800元,另給付加班費的金額為 100x0.34x2+100*0.67*8=34x2+67x8=604元 以上為勞動部的說明,另外有客戶詢問過雲林的勞工單位,確認此算法無誤。 但以上加班費算法僅適用於休息日,例假年假等休假加班算法則有所不同。 ※ 引述《cheerup316 (...)》之銘言: : 補充: : 晚上都在找對於休息日加班的相關解釋, : 目前找到最好的解釋大概就是這個了, : http://www.mol.gov.tw/topic/3067/5991/6010/19252/ : Q:事業單位實施五天工作制,勞工於休息日工作,該日工時逾四小時以上 : 部分之工資計給疑義 : A:查事業單位實施五天工作制,勞工於勞雇雙方協定之休息日工作,該日 : 工時以延時工作計算,其工資之發給應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 : 至於該日工時逾四小時以上部分,因該法未予明定,可由勞資雙方協商。 : 惟不得低於前開規定,前經本部八十年八月十二日台80勞動二字第二○四四 : 四號函釋在案。 : 所謂「不得低於前開規定」,因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延長工作時間 : 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再延長工作時間在 : 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故延長工時逾四小時 : 以上部分,勞雇雙方之約定應不得低於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六年四月十七日台86勞動二字第○一四一七五號函) : 舉例: : 月薪24000元,週一到週五(每天八小時工時),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 : 週六休息日加班8小時,由於已超過法定單週40基本工時,已為延長工時, : 時薪:24000/30/8=100元 : 加班費總額:100x1.34x2+100x1.67x6=268+1002=1270元 : 此外,休息日加班8小時會列入單月加班46小時的限制內。 : 以上為我所找到的解釋,如果各位夥伴覺得有誤,請協助指教,謝謝。 : (問題) : 大家好,有個問題希望能請教大家,麻煩大家了。 : 問題: : 因應今年每週40工時,客戶在調整員工休假制度, : 遇到的問題卡在假日加班的部分。 : 由於勞基法規定每週40工時,而勞基法36條「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 : 作為例假」,因此客戶的解讀是至少週休一日(如週日),而週六如有一般加班8小時 : 來算(20008元為例)則以加發392元來計算,因為當日已經是有薪假了,原本就有1倍 : 薪資,客戶說這是顧問公司建議的,,而且有些工廠也是這樣計算。 : 83.37*0.34*2+83.37*0.67*6=392元 : 而小弟本人的認知是只要超過當週40工時的一般加班(正常8小時)就是要加發1日 : 薪資(667元)來計算,因為公司其他客戶都是這樣計算的,不知道是否我個人 : 解讀法律有誤還是顧問公司有誤,再麻煩大家解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223.1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52689113.A.B4F.html ※ 編輯: cheerup316 (118.171.223.176), 01/13/2016 20:46:12

01/13 22:29, , 1F
2+8=10 工作時數變成10小時? 因為你的範例是周六上班8hr
01/13 22:29, 1F

01/13 22:38, , 2F
如果是這樣的話 變型工時的加班基準跟周休二日就不一樣了
01/13 22:38, 2F
文章代碼(AID): #1MbaRPjF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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