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上班時數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自由鳥)時間9年前 (2016/01/29 15: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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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之前有朋友問過這個問題, 勞動基準法第34條規定, (勞工工作採晝夜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週更換一次。但經勞工同意者 不在此限。依 前項更換班次時,應給予適當之休息時間 。) 雖然法規對於適當之休息時間沒有明確時數規定,但,很抱歉,把這個當漏洞可就不聰明 了。 因為,勞基法第32條規定, 由於延長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也就是勞工一天(連續24 小時內)只能工作12小時, 另外的12小時必須要休息, 故,這就是為何常聽到輪班制勞工, 以二休二員工為例, 一天最大上限12小時主因。 ※ 引述《tinistheking (無形的翅膀)》之銘言: : 假設我1月25號晚上八點上班上到隔天早上八點下班也就是1月26號了,接著下午4點再 : 班再上到晚上12點下班,然後隔天又早上八點上班下午五點下班,請問這樣的工時有違 : 嗎?有神人可 : 以幫我解惑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248.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54054074.A.927.html
文章代碼(AID): #1Mgngwad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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