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颱風天強制放假的問題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不二)時間7年前 (2017/10/01 00: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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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urosagi5566 (浩南哥5566)》之銘言: : 公司颱風天是依照人事行政局公告放假 : 但有個問題是我們公司的颱風假是無薪假 : 有員工會反應他不想放無薪假啊 : 他寧願冒著風雨來上班 : 所以公司可以強迫員工放無薪颱風假嗎 : 還是說員工只要願意上班 公司就得讓他上班? 建議不要,安全第一。 : 強迫員工放無薪颱風假有違法嗎? 不違法。 如需法規方便做事,請參考下列: 法規名稱: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第五條、工作場所因天然災害發生致勞工繼續工作有發生危險之虞時, 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即採取足以保障勞工安全之必要措施。 依照上述條款,進行勞資溝通與宣達,在員工工作規章裡載明: 颱風假公司依循上述法規,為避免危險發生,若公布某日停班則該日無 須出勤。 上因颱風假之不出勤,公司不會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 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 不利之處分,以不損傷考勤方式,以不支薪方式停班一天。 勞、資彼此溝通宣達後, 員工了解狀況,公司也不用擔心員工執意上班而產生的安全問題。 至於當日給不給薪,就看貴公司的狀態去訂。 我的公司颱風假不上班是給薪的。 若貴公司不給薪,也並不違法,說明如下: 七、勞工因前點所定之情形無法出勤工作,雇主不扣發工資。但應雇主 之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 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框起來的那兩個宜,是關鍵。 不扣發工資,解為→最好不要不給薪,但不強制一定要給薪。 所以不給薪也不違法。 加給勞工工資,解為→最好給勞工多一點薪水,但不強制。 所以多給很好,不多給也不違法。 正因為目前天災颱風假在法規上曖昧不明,而法規授權了勞資協議,所以最好的 方式還是勞資協議溝通並約定好規則,有了明確的規範,有爭議時也才有依歸, 也較能減少勞資之間的誤解與不必要的不愉快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152.1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506790667.A.6A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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