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產假的HR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日盡)時間6年前 (2018/12/15 17:11), 6年前編輯推噓8(8016)
留言24則, 11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昨天我在某個高階主管聚會裡聽到一個有趣的陳述, 好奇想知道,身為HR的大家會怎麼看待或建議主管? 先說說狀況: 該員工身分,公司的資深人力資源專員,人力資源相關系所及研究所畢業, 任職於公司已將近兩年,今年九月份開始請產假,產假請足後接連著開始請 育嬰假到2019年5月初。 公司已提出相關資料協助她請領勞工育嬰津貼。 12月初,該員工忽然私下與公司主管聯繫,提出下列請求 希望以繼續領育嬰津貼的方式,回公司幫忙, 並告知公司不需要替她在這段期間加回勞健保,只要給薪資就好。 她可以貼補家用,並且公司可以提早省去聘請職代的花費, 或因職代畢竟跟公司不熟,許多業務還需要熟悉,她回公司可以 避免各種麻煩。 這位員工的主管,在聚會裡大肆地宣揚了他找到這樣的人資真是上輩子修來的福氣。 我有些驚訝,因為如果是我的夥伴跟我提這樣的事,大概會讓我心情很複雜,難怪台 灣的勞工退休金會破產^^" 那麼各位如果跟這位HR同部門,或是她的主管,會怎麼想或怎麼做呢? 想聽聽的想法,請隨意~^^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544865072.A.361.html 修正錯字 ※ 編輯: dayend (36.234.92.193), 12/15/2018 17:12:32

12/15 19:00, 6年前 , 1F
沒違法?
12/15 19:00, 1F
我認為這位HR的提案本身就違法:至少有,詐領育嬰津貼&偽造為書吧!

12/15 19:06, 6年前 , 2F
給她請滿,她的空缺給找便宜的新人,她回來就隨塞個位
12/15 19:06, 2F

12/15 19:06, 6年前 , 3F
給她!再降薪...這劇本行嗎?
12/15 19:06, 3F
這個...如果是我個人會覺得不太妥,如果我是主管也演不出這樣的劇本, 所以事實上我很慶幸這種事情沒發生在我的地盤,不然我還真會有點愣住。 可能只能直說不妥、不願、不可,然後就算她回來氣氛也大概會變很怪, 這樣也是很麻煩....^^"

12/15 20:35, 6年前 , 4F
勞保局可以告她詐領保險金?!發生職災怎麼算?!問題很多啊!
12/15 20:35, 4F
唉!是啊.....所以這個案例讓我省思,如果真遇到這種事該怎麼做會比較平和.... 但左思右想覺得怎樣都會很尷尬。

12/15 20:56, 6年前 , 5F
有人檢舉或是職災會很麻煩,但就是......很多人會冒險吧
12/15 20:56, 5F
大概吧! 所以很可能大家的公司會遇到。

12/16 04:40, 6年前 , 6F
自己是人資還這樣,知法犯法應該罪加一等!
12/16 04:40, 6F
這確實也讓我感覺很震驚.....。某種程度也表示很多老闆根本不懂法律XD"

12/16 11:27, 6年前 , 7F
很多公司也是這樣子"協助"員工申請育嬰留停給付又讓員
12/16 11:27, 7F

12/16 11:27, 6年前 , 8F
工繼續上班給付薪資。台灣很多公司本身也是觀念有問題
12/16 11:27, 8F

12/16 11:27, 6年前 , 9F
的。
12/16 11:27, 9F
我以往知道的企業都比較大型,鮮少有這樣的做法....呵呵!這次還真是開了眼界:) 我會相信,能做這件事的公司,其他的勞基法大概也不會認真遵守了, 高薪低報啦、不給加班費啦、惡意資遣啦...巴拉巴拉那些,都是這樣開始的? HR似乎在這個案例裡可能該對養成慣老闆這件事負些責任?XD"(我言重了!)

12/16 14:16, 6年前 , 10F
這違法,產假絕對不可以讓她回來上班、不然公司會被罰
12/16 14:16, 10F

12/16 14:16, 6年前 , 11F
錢!(前一陣子才打給勞動局詢問)
12/16 14:16, 11F
是的,這本來就違法。我震驚的是,原來HR本科系畢業也會有這樣知法犯法的作為XD" 又或者,本來就有些人學到知識是為了自己單方得利,確實沒有在管他人死活的。 但這樣的人格特質適合當HR嗎?大家覺得?

12/16 14:18, 6年前 , 12F
喔喔看錯,是請完要請育嬰...但是還是各種不符合勞基法
12/16 14:18, 12F

12/16 14:18, 6年前 , 13F
、到時候這位同仁如果回來舉報公司...@@
12/16 14:18, 13F
確實。 總之,我也完全沒搞懂這個公司的總經理腦袋在想什麼,完全把公司違法的狀況當成 恩賜,似乎不知道"HR出事他也會出事"這樣的法律常識XD" ※ 編輯: dayend (36.234.92.193), 12/16/2018 14:33:50

12/16 19:23, 6年前 , 14F
hr 知法玩法
12/16 19:23, 14F

12/16 19:48, 6年前 , 15F
當事人專業不足,誠信也不足,日後請小心
12/16 19:48, 15F
我也很難把這串話告訴該HR的老闆啊..... 畢竟他喜孜孜地覺得自己用上了超級用心的HR。會不會只能說,有些公司會逐漸 走下坡是可以預期的>"< 金害......做了一個不好的預言。 ※ 編輯: dayend (36.234.92.193), 12/16/2018 20:01:00

12/17 12:00, 6年前 , 16F
知法犯法沒錯 但建議你真的想講就簡單暗示吧 不然
12/17 12:00, 16F

12/17 12:00, 6年前 , 17F
最後她沒事變成你有事
12/17 12:00, 17F

12/17 12:01, 6年前 , 18F
她出發點很簡單 她也是員工 又生小孩 就是需要錢 只
12/17 12:01, 18F

12/17 12:01, 6年前 , 19F
是公司傻傻
12/17 12:01, 19F

12/17 12:15, 6年前 , 20F
不然你去檢舉好了
12/17 12:15, 20F

12/22 00:27, 6年前 , 21F
前幾個月聽北市勞動局的課程,老師也提到一模一樣的
12/22 00:27, 21F

12/22 00:27, 6年前 , 22F
案例,後來是被政府告了因為詐領以及偽造文書。建議
12/22 00:27, 22F

12/22 00:27, 6年前 , 23F
你們公司別把簡單的事變複雜
12/22 00:27, 23F

01/25 01:01, 7年前 , 24F
HR是資方打手,勞方代表是工會
01/25 01:01, 24F
文章代碼(AID): #1S5CKmDX (HRM)
文章代碼(AID): #1S5CKmDX (H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