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受害人有過失,是否仍可獲強制險理賠?

看板Insurance (保險)作者 (stypikes)時間15年前 (2010/09/03 14:26), 編輯推噓2(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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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rkh (stypikes)》之銘言: : 張三開車超速, 追撞前車, 張三傷重死亡. 其家屬將前車駕駛人李四告上法院, : 請求賠償. 但法院判決, 車禍發生全係張三的過失, 因此, 前車駕駛人李四不必賠償. : 請問, 在這種情形下, 死者張三的家人還可以請領李四的強制險理賠金嗎? 提出上述這個問題後, 蒙板上多位網友指教說:"只要受害人不是故意行為或犯罪行為, 保險公司就必須理賠." 然後自己也去看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條款." 果然, 第四條明文規定, 除了交通事故 係受害人"故意行為所致", 以及"從事犯罪行為所致", 此外皆可獲理賠. 但是, 今天產險公司負責此案的資深理賠員卻斬釘截鐵地說:"如果張三抽血酒測值 超過 0.55, 則張三的家人無法獲得理賠!" 他的說法讓人再度迷糊了. 所以, 想再來請問各位對這位理賠員的說法有何評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79.102

09/03 14:41, , 1F
會賠啊 只是會代位求償
09/03 14:41, 1F
※ 編輯: drkh 來自: 125.232.79.102 (09/03 14:59)

09/03 15:21, , 2F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29條有說明
09/03 15:21, 2F

09/03 15:45, , 3F
樓上, 理賠員是說如果"受害人張三"酒駕, 並非指無過失的李四
09/03 15:45, 3F

09/03 16:10, , 4F
拍謝 看錯 的確不賠 第28條有寫 犯罪行為不賠
09/03 16:10, 4F

09/03 16:12, , 5F
過0.55就構成 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
09/03 16:12, 5F

09/03 16:26, , 6F
有力說江朝國教授的說法還是有過失分配的適用...
09/03 16:26, 6F

09/03 16:26, , 7F
而過失分配勢必又會架空無過失責任的賠償範圍
09/03 16:26, 7F

09/03 19:28, , 8F
大概要上法院,請保險公司證明"喝酒跟肇事的關聯"
09/03 19:28, 8F

09/03 19:28, , 9F
公共危險是刑法,保險裡陪是民法,常常兩者判決結果不同...
09/03 19:28, 9F

09/03 19:33, , 10F
受害者酒測值超過0.55且有相當之因果關係(五成以上)不賠
09/03 19:33, 10F

09/03 22:58, , 11F
問問題可以一次問清楚嗎
09/03 22:58, 11F

09/03 23:00, , 12F
受害者酒測值超過0.55 又依你的案例 受害者追撞前車的話
09/03 23:00, 12F

09/03 23:00, , 13F
的確是違反強保法 從事犯罪行為這條喔 -> 公共危險罪
09/03 23:00, 13F

09/03 23:01, , 14F
所以該理賠跟你說的也沒錯 受害者0.55+全責(假設為全責)
09/03 23:01, 14F

09/03 23:04, , 15F
另外 我相信直接打電話向產險公司詢問
09/03 23:04, 15F

09/03 23:05, , 16F
應該會比你在這快且準多了(版上有些鄉民的回答很.......)
09/03 23:05, 16F

09/04 12:51, , 17F
樓上, 多謝關心, 其實我也是幫人問... 不過, 也有可能我也會
09/04 12:51, 17F

09/04 12:52, , 18F
向保險公司詢問. 在詢問之前, 我希望能多了解一點.
09/04 12:52, 18F

09/04 12:54, , 19F
ptt 只是收集資料的管道之一. 我也不會盡信人言. 會多方求證
09/04 12:54, 19F
文章代碼(AID): #1CW9Khq6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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