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有關汽車第三人責任險

看板Insurance (保險)作者 (麻吉燒)時間12年前 (2014/03/06 11:48), 編輯推噓2(2015)
留言17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想請問有關「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 最近在看產險時,有看到一則附加條款,條款內容如下: 第一條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於投保新光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 ,加繳保險費,投保新光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以下 簡稱本附加條款),本公司對被保險人因受酒類影響駕駛被保險汽車致第三人死亡或 受有體傷或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 公司仍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負賠償之責,不受「汽車保險共同條款」第十條第三款之 約束。 前項所稱受酒類影響係指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 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 第二條 被保險人經法院判決確定有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所規定之「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 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情事,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於法院刑事判決確定前,倘被保險人依法應負民事賠償責任確定時,第三人得在保險 金額範圍內依據應得之比例,直接向本公司請求給付賠償金額。但於被保險人受法院 判決有罪確定後,本公司得於給付賠償金額範圍內請求被保險人返還。 ------------------------------------------------------------------- 以我的認知,是投保後加繳保險費,若我因酒駕開車致成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或第 三人財物受有損失,保險公司會幫我依約定負賠償給第三人,但若判決有罪確定後, 保險公司可以請求我返還所賠付給第三人的保險金,但我的疑慮是,酒駕造成第三人 受傷不是就一定會有罪嗎?所以這條款的意思只是指保險公司會先幫我付,到時再請 求向我返還賠償金額,那我加保這保險費的用意是什麼意思呢?我知道責任險就是保 障受害第三人,那如果我是不會酒後開車的人,就不太懂加保這的意思是什麼? 再麻煩大家能解決我的疑慮,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6.136.30

03/06 13:00, , 1F
因為酒駕是違法行為的關係吧 因違法造成一切需要理賠的
03/06 13:00, 1F

03/06 13:00, , 2F
情形 保險人是可以主張不理賠的 但第三人畢竟是無辜的
03/06 13:00, 2F

03/06 13:01, , 3F
所以保險人會先支付賠償金額給第三人 事後再向被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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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3:01, , 4F
追償 也就是所謂的代(受害人)位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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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3:03, , 5F
原則上這條附加條款會在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同時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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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3:04, , 6F
除保險本身保障受害人權益外 也保障保險人自己的權益
03/06 13:04, 6F

03/06 13:05, , 7F
所以不論車主會不會酒駕 這條都會存在
03/06 13:05, 7F

03/06 13:08, , 8F
只是就上文來看 新光還沒修改成同時附加 要另外加保XD
03/06 13:08, 8F

03/06 13:44, , 9F
喔~嗯嗯!我了解了…重點就在加保呀!哈哈
03/06 13:44, 9F

03/06 13:45, , 10F
酒駕有犯法跟犯罪的差異,只是現在的處理方式
03/06 13:45, 10F

03/06 13:46, , 11F
幾乎都重罰,不像這類險種剛出時差那麼多了
03/06 13:46, 11F

03/06 22:09, , 12F
酒駕在台灣沒有重罰吧...
03/06 22:09, 12F

03/06 22:23, , 13F
我的意思是,他比之前越來越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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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2:23, , 14F
導致法跟罪的範圍越來越近
03/06 22:23, 14F

03/06 22:23, , 15F
不然你會發現,條款對於兩者規範其實有差
03/06 22:23, 15F

03/06 23:45, , 16F
0.15~0.25%中間的落差嗎? 根本超近...
03/06 23:45, 16F

08/10 15:01, , 17F
http://0rz.tw/aXcbq ●汽車強制險比價我都參考這邊●
08/10 15:01, 17F
文章代碼(AID): #1J5-_s3Y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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