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資訊] 業務不得透過網路招攬保險
共 4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4(4推 0噓 5→)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eepofeng (螢火蟲)時間11年前 (2013/04/26 22:17), 編輯資訊
1
0
1
內容預覽:
資訊來源暫時無法透漏. 已知最重要的一條:. 保險業務員不得透過網際網路從事保險商品銷售招攬廣告. 看起來像是保險局要壽險公會修改規範:. http://law.tii.org.tw/Fn/ShowNews.asp?id=1441. 還在草擬階段,但如果業務員也不能在網路上討論保險(被視同招攬).

推噓10(11推 1噓 28→)留言4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obertxie (Robert)時間11年前 (2013/04/27 18:08),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其實已經有很多公司都收到通知了吧. 目前已經在研擬 但是只要沒有"有力人士"出面. 那就是定局. 以後在網路上 只能談 保險觀念 不能涉及任何產品的名稱. 否則就是懲處. 以下是目前暫訂的條款. 保險業招攬廣告自律規範第四條. 保險業從事保險商品銷售招攬廣告,應依社會一般道德、誠實信用原則及保護金融
(還有362個字)

推噓2(2推 0噓 14→)留言1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ulian91 (辰宏)時間11年前 (2013/04/28 14:39), 編輯資訊
0
0
2
內容預覽:
恕前略.......... 業務行銷方法很多,有只找緣故轉介衍生..陌生開發又可分網路行銷.電話行銷. 書信行銷.發dm.問券...等,但其實只要精通其一方法就可以維持生計。. 現在假設某業務員只精通網路行銷,保險局現在規定不能網路行銷是否違憲如下?. 1.憲法第15條 :(三)取得各種職業資格者,
(還有171個字)

推噓3(3推 0噓 6→)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cintyre (0+9+1+9+2+7+1+1+8+1)時間11年前 (2013/05/27 22:00),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經晧字第1020524002號函:. 主旨:惠請宣導有關保險業務員使用廣告、文宣之相關規定,以免不. 慎違反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下稱:管理規則)而遭停止招攬之處分,. 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頻頻接獲民眾檢舉保險業務員於網. 路、個人部落格,發表不當言論、比較保險
(還有1079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