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防災物資list 財產篇
PRESIDENT雜誌 2011.7.4號 81頁以下文章摘錄
一、攜帶用
1.錢包:駕照+健保証+現金2-3萬圓
→身份証件是提款+日後辦理各項手續時的身份証明用。
災害時就算沒有通帳、提款卡或印章也會特例允許提款。
但要是沒有身份証明文件就沒輒了。
2.非常用持出袋:千圓札10張左右+手機充電器+「保險與金錢清單」
→千圓札是因為非常時可能買東西找零不便,萬圓札可能反而不好用
→手機則是收集情報利器,所以要帶充電器
→財產清單:通帳、不動產權利証書等放家中保險櫃即可。反正這些
東西沒了也不會喪失權利,也可以再發行。重點是有線索可尋的話
就可以向銀行、保險公司查詢,辦理相關手續。
二、家中保管
通帳、保險証書、不動利權利証書、印鑑等
保險與金錢清單記載內容如下
1.存款部份:記載銀行名、支店名、名義人、連絡電話。口座番號考慮失竊風險,
可以省略。同樣的,口座記載可以只記載必要最低限的一兩家銀行即可。
2.保險部份:以被保險人為中心整理(比較不會有遺漏請求的情形發生),記載事項
如下:
保險名、保障內容、公司名、保險証番號、連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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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盤戦に死力を尽くさぬ限り
勝利の女神は冷笑を浮かべ
翻って敵にほほ笑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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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3.50.2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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