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專利代理人與律師之間的關係-智財局函釋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奮戰中~)時間17年前 (2008/01/11 09: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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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oyrc (IBT好難...><)》之銘言: : ◆ From: 61.230.30.220 : 推 crann:所以 是否過了1/11之後 律師一樣可以去登記成為專利代理人 01/11 00:37 : → crann:之前聽人家說要趕在這天前去申請 是申請成為免試的專利師 01/11 00:37 : → crann:而不是申請專利代理人的最後期限 是吧? 01/11 00:38 : → ioyrc:我的印象中,那個應該是申請專利師的期限喔... 01/11 00:45 專利代理人管理規則於97年1月11日廢止生效, 因此,廢止後即不再受理申請核發專利代理人證書。 申請核發代理人證書須在97年1月10日前(含當日)提出申請,逾限則無法受理申請。 但依專利師法之規定,本局仍受理申請補發或換發專利代理人證書。 http://0rz.tw/cb3y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81.170
文章代碼(AID): #17XieV8E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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