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部推動修法 律師將可登廣告拉生意
開放律師業可以廣告拉生意後,對於小事務所的經營不知影響為何?真的蠻擔憂的。
2008-11-3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3/today-so4.htm#
法部推動修法 律師將可登廣告拉生意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律師法施行近70年來重大變革!法務部和律師公會決議修法開
放律師登廣告拉生意,未來律師將可透過媒體放送、加入搶錢大作戰。
法務部「律師法研究修正會」10月31日決議修正律師法第30條,新增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可
以在媒體刊登廣告,打破律師法數十年來對律師登廣告的限制;律師法修正後將使台灣律
師業與國際接軌,向美國、歐洲看齊。
目前美國、德國等皆開放律師登廣告推銷自己,但台灣迄今仍設限,以往台中曾有律師在
雜誌上登廣告,強調「旗開得勝」,及律師事務所「董事長為台中市議員」等字眼,均遭
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申誡。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理事長蘇友辰指出,解除律師登廣告限制,是法務部、律師界共識
,若廣告內容不致招搖或誇大不實,只要是律師本身真實的學經歷,或受人肯定的事蹟,
就沒有限制這些事情上廣告的必要。
蘇友辰說,律師具公益角色,如廣告內容太超過,仍須受到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範限制;
不過也有律師坦言,「律師本來就算是半個生意人」、「廣告難免會美化一下 ,不然如
何招徠生意?」
台北律師公會秘書長高涌誠表示,近10年來律師待遇受到經濟不景氣影響,不但停滯成長
,甚至有下滑趨勢,一般新進律師實習完,薪水約4萬元到4萬5千元,律師業不景氣,也
是放寬律師執業限制原因之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40.75
推
11/03 23:52, , 1F
11/03 23:52, 1F
推
11/04 00:31, , 2F
11/04 00:31, 2F
→
11/05 15:23, , 3F
11/05 15:23, 3F
→
11/05 15:23, , 4F
11/05 15:23, 4F
推
11/05 20:57, , 5F
11/05 20:57, 5F
推
11/07 15:32, , 6F
11/07 15:32, 6F
→
11/10 17:28, , 7F
11/10 17:28, 7F
推
11/19 14:53, , 8F
11/19 14:53, 8F
→
11/19 14:54, , 9F
11/19 14:54, 9F
→
11/19 14:55, , 10F
11/19 14:55, 1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
Lawyer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41
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