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平凡人)時間16年前 (2009/01/18 11:1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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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前輩一個問題 如果我為一家公司起訴 裁判費也繳了 但後來負責人才跟我說 這家公司早就解散並清算完畢了 那請問這個案子還可再在撤回媽?如果可以具狀撤回的話 要以誰為具狀(陳報)人? 我會問這問題是因為 想要退回三分之二的裁判費 讓當事人少損失一點\(還沒言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0.136.236

01/24 17:12, , 1F
有道長要幫忙的ㄇ
01/24 17:12, 1F
文章代碼(AID): #19SfubTw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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