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律師的功用是什麼?律師的責任與義務是ꐠ…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想念小米)時間15年前 (2009/06/02 17:25), 編輯推噓31(31016)
留言47則, 3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趁現在有空 來分享一下之前處理過車禍案件和解的心得 :) -----------------本文開始----------------------- 我的當事人是個高級公務員 案發時間是清晨 趕著去支援一個活動 就在據說沿路都是綠燈的狀況下 行經某路口時 撞到一個騎著小綿羊的17歲女生 女生被撞飛出去後又撞到路旁在紅線上違規停車的轎車 頭骨碎裂 傷重不治 該路口監視器已經壞掉 鑑定報告內容是 1.如果是對方闖紅燈 則肇事主因在對方 但我方仍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肇事次因 2.如果是我方闖紅燈 則肇事因素在我方 對方沒有肇事因素 超鳥的報告 -_- 關於車速也完全無法鑑定出來 因為幾乎沒有剎車痕 據我當事人私下給我的說法是 他應該沒有闖紅燈 但可能開得有點快...... 處理過車禍案件的道長們對這樣的案件心裡應該都有個底 在車禍案件中如果被害人死亡 行為人光是憑"未注意車前狀況"這點 就可以判定對於被害人的死亡有過失 再來 車禍案件的處理法則就是 原則上如果和解成立 則偵查中可獲緩起訴 審判中則可能判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或緩刑 如果沒有和解咧? 通常 在這種有人死亡的案件 法官都會希望另一方多少賠一點 如果不賠 沒有和解 我的經驗是一審會判七個月 然後二審看你要不要和解~~~~~~ 我的當事人是高級公務員 當然更有必須和解的壓力 所以一開始 他的態度就非常的誠懇 除了去上香慰問外 更不時打電話關心被害人家屬展現和解誠意 (被害人是單親家庭 父親已經過世 家中有媽媽 一個弟弟 一個妹妹) -------------------談判開始------------------------------ 原則上 受任之後 無論在哪個階段(偵查或審理) 只要有調解我都會跟當事人出席 長期參與調解的經驗是 調解委員都很不喜歡調解時律師在場 更有委員明白告訴我 只要有律師在場 調解幾乎都不會成 -_- 第一次調解 當時正好有個新聞 林曉培案件 賠了七八百萬元的樣子 對方也請了律師(專做非訟案件的大所律師) 一開口就是八百萬 說要比照林曉培案件辦理 我的態度也很客氣 告訴對方律師 如果雙方都有和解誠意 就應該要知道本件和林曉培案件無法比擬 林曉培是公眾人物 其肇事因素是酒駕 全責 怎能也要求我當事人須負一樣的賠償責任 對方律師再度開口令我吃驚 他說:X律師 你要知道八百萬一條人命一點也不多 我之前承辦的案件 光是精神賠償就可以要一億...........(囧) 第一次調解就在被害人媽媽痛哭 指責我當事人沒有和解誠意的狀況下 雙方不歡而散 第二次調解是在一個月後 中間雙方都找了"有力人士"去斡旋 聽說對方有認識黑道背景的人 已經放話要讓我當事人公務員幹不下去 調解時 對方還是堅持要八百萬 一旁的調解委員相當白爛的說 不然六百啦 一句話 結果是雙方的臉都綠了 當然和解不成 這個案件一共開了六次調解 每次調解我都有參與 一開始也跟當事人做了心理建設 談判的過程很辛苦 也很冗長 如果對方還是那麼堅持 也有可能最後還是和解不成 這樣的案件 照法院判的金額 當然不可能會判到八百萬 但是在公務員的身份下 還是要盡量避免有入獄服刑的風險 再者 我當事人也著實顧慮對方的放話 說要讓他身敗名裂之類的 長達八個月的時間 我陪著我的當事人 參與每一次的調解 調解金額也從八百萬 變成六百五十萬 變成五百五十萬 但是我的當事人 在這段期間所受到的煎熬 我卻是都看在眼裡 他越來越瘦 每一次看到他的眼神越來越疲累 他告訴我 他真的很累 他還有小孩要養 家裡的房貸還在繳 他沒有那麼多錢 可以賠給對方 如果有能力 他也願意賠償 因為他常常會夢見車禍時的那一瞬間 他對這件事的發生有多麼多麼的抱歉 在這段期間 我也漸漸知悉 被害人的父親在去年因肝癌過世 也就是說 在不到一年的期間 被害人的家庭 承受了兩個家人往生的巨變 17歲的長女 已經快要長大 相當懂事 半工半讀賺錢補貼家裡 她是媽媽最大的期盼和安慰 可是在車禍發生的那一剎那 甚麼都沒有了 每一次的調解 我看著那個母親痛哭崩潰 看著我的當事人心力交瘁 五百五十萬的賠償金額 在這個案件中 依法論法 確實是太多 雖然我的當事人他有保險給付300萬元 等於他"只要"再支付250萬元 但我的當事人告訴我 他的能力最多最多只能負擔150萬元 他的朋友也都告訴他 這樣的案件了不起賠個三百萬...... ------------------最後一次調解--------------------- 這次的調解委員是個非常有經驗的委員 聽說事前有請他特別幫忙 被害人媽媽還是非常傷心 邊說邊哭 我的當事人一臉無奈 委員說了一段 這種車禍案件常聽到的話 不外是 人死不能復生 生命雖然無價 但也須考量現實對方的經濟能力 總不能因為這樣的意外 導致兩個家庭破碎 然後他說 他調解過很多案件 賠償金額有多有少 更多的是 置之不理的行為人 我的當事人確實已經相當誠懇......... 最後他說 雙方各退一步 賠償金額就定五百萬元 然後就開始兩造各自斡旋的時間 對方在半小時後 經由律師勸說 願意以五百萬元和解 我的當事人還是告訴我:X律師 我真的沒有能力賠償這麼多錢 我想到這裡 絕大多數的律師 會告訴他的當事人說 沒關係 那我們就不要談了 反正時間拖越久 對他們越不利 再拖一段時間 他們就會再降賠償金額 反正和解也不用急於現在 以後一審二審還是可以再談和解 說真的 這確實也是實情 很多車禍案件 拖越久賠償金額就會降越多 拖個一兩審 還可以順便賺取律師費用 少說十萬跑不掉 本所也有業績獎金制度 我似乎應該要告訴我的當事人: 沒關係 我們繼續拖好了 這個案件也不一定會輸 搞不好到最後一毛都不用賠...... 然而 拖下去真的好嗎? 我看著我的當事人 無心工作 只要開庭或調解 就會有一個禮拜無法好好睡覺 他告訴我 他的上司都不敢把工作交給他了 因為他總是沒有心神處理公務 他的臉 真的好憔悴 眼神也已經趨近於渙散了 再看對方 被害人的母親 在長達八個月的談判期間 我想 每一次的調解 對她來說 都是再一次觸碰傷口吧 她這麼形容過 每次調解她都好希望可以結束所有的事情 她可以不要再面對這種論斤論兩的談判過程 可以靜靜的 想念她的女兒就好了 我想了很久 告訴我的當事人說: 基於律師的身份 我可以告訴你 我們用訴訟處理 法院判賠金額絕對不會這麼多 這個案件也沒有一定會被判有罪 有機會無罪甚至有機會易科罰金或緩刑 我如果這樣說 還可以賺你的律師費用 賺我的業績獎金 但是我要問你一件事 你覺得 你該賠償嗎?你願意賠償嗎? 我當事人回答說: 無論如何 我都會賠償的 要不然我會於心不安 我說: 其實 賠償不只是在於撫平對方的傷口 也在於買回你的心安 現在距離你願意賠償的差距剩下50萬 不多 但也不少 你可以選擇繼續支付我日後可能產生的律師費用十數萬元 然後我們繼續打官司 可是 如果基於朋友的立場 我會告訴你 盡所有的能力讓這件事結束吧 你們都已經太累了........ 我的當事人紅著眼眶告訴我 他真的已經好久好久沒有睡好覺了 然後他打了一通電話給他老婆 在電話中取得他老婆的支持 和解也就成立了 -------------------簽和解契約時----------------------- 我永遠記得 那時候 簽完和解契約後 我的當事人他如釋重負的表情 然後 從調解室外 傳來一陣古典音樂(應該是電台廣播的音樂) 我第一次 在我當事人臉上 看到這樣無負擔的笑容 他跟我說:X律師 我竟然聽到音樂了 我已經好久都聽不到音樂聲了... --------------------最後-------------------------------- 和解契約簽完後一個月 某天晚上我跟我媽在百貨公司裡逛街 接到我當事人的電話 他在電話裡的聲音異常高興 除了感謝我對於他案件的幫忙及陪伴 他也告訴我 他升官了!!!!!!!!!(還是不小的官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180.65

06/02 17:32, , 1F
推~
06/02 17:32, 1F

06/02 17:39, , 2F
06/02 17:39, 2F

06/02 18:39, , 3F
好文推,收精華!
06/02 18:39, 3F

06/02 19:20, , 4F
笑女孩的文章總是讓我很感動....
06/02 19:20, 4F

06/02 19:35, , 5F
有個小問題 17歲不是還沒有駕照嗎
06/02 19:35, 5F

06/02 20:15, , 6F
Q_Q
06/02 20:15, 6F

06/02 20:18, , 7F
推五樓 原po有看到可以解答嗎 ^^
06/02 20:18, 7F

06/02 21:53, , 8F
紅線違規停車那車主應該要拉進來一起賠
06/02 21:53, 8F

06/02 21:55, , 9F
好溫馨....推
06/02 21:55, 9F

06/02 23:32, , 10F
鑑定報告裡 並沒有把死者沒有駕照納入考量 很粗糙
06/02 23:32, 10F

06/02 23:34, , 11F
又在車禍案件的處理 沒有駕照不一定會影響肇事責任判定
06/02 23:34, 11F

06/02 23:37, , 12F
尤其本件 最主要的部分其實和解的成立與否 而非肇責
06/02 23:37, 12F

06/02 23:39, , 13F
對阿 沒有錯 車禍事故鑑定裡面不會考慮無照駕駛的問題
06/02 23:39, 13F

06/02 23:40, , 14F
談和解有太多的眉眉角角,只能說原po處理得很好阿 推
06/02 23:40, 14F

06/03 00:02, , 15F
學習中
06/03 00:02, 15F

06/03 05:29, , 16F
這一定要推~
06/03 05:29, 16F

06/03 08:07, , 17F
車禍事故不會考量無照駕駛?! 那我的經驗一定都是特例了 XD
06/03 08:07, 17F

06/03 08:26, , 18F
樓上應該是吧@@a 我曾看過一件鑑定報告 確實對無照駕駛
06/03 08:26, 18F

06/03 08:26, , 19F
的那一方 寫「無肇事因素」耶
06/03 08:26, 19F
針對d大和J大的推文 我簡單的做個說明 也請不吝賜教 :) 原則上 車禍事故鑑定報告裡面 有無駕照 很少是肇事責任的歸責因素 因為鑑定報告最主要是目的是在還原及釐清車禍發生的現場和原因 到底是哪一方的"行為"導致了車禍事故的發生 那麼 難道車禍事故完全不會考量無照駕駛? 當然不是 沒有駕照會影響的部分 主要是在審判時法官的心證 這其實是可以理解的 因為惟有法官的心證 才會去認定 有無駕照 是不是會影響當事人的行車安全 進而和車禍事故的發生有因果關係 也就是說 就算在鑑定報告裡 沒有處理到無照駕駛的責任問題 但不表示 到了審判中 無照駕駛這個部份 不會影響到法官最後認定的肇事責任 最後 再回到本案 因為本案在偵查階段就已經和解 而在偵查階段中 主要還是以鑑定報告為主 大部分的檢察官也都是抱持著:只要有人死 就必須有一方須負責的心態 (這是事實 開庭時檢察官還曾經這樣說:你說你沒超速 那60以下的速度撞得死人嗎?!) 相對於不起訴和緩起訴 這樣的案件起訴總是比較容易 也比較符合一般人民法感情 也至少 能達到一個目的 就是讓沒事(死?!)的一方 多少拿出一點錢來賠償 (很抱歉 我說的有點殘酷 但這是事實) 憑著"未注意車前狀況"這個過失 無論我的當事人的過失比例與否 檢察官就可以起訴 (最常聽到的一句話就是:管你是10%還是60% 只要有1% 我就可以起訴你) 所以原則上在偵查中 如果在雙方都有談和解的意願前提下 除非兩次的鑑定報告對於肇事因素都相同且非常清楚 大家都沒有爭執 否則如果是不清不楚的鑑定報告 大多是不會再去探討肇事過失比例問題 以上

06/03 09:26, , 20F
推原po也推五樓
06/03 09:26, 20F

06/03 13:10, , 21F
我都快哭了
06/03 13:10, 21F
※ 編輯: laughgirl 來自: 114.33.180.65 (06/03 14:12)

06/03 15:00, , 22F
可否藉轉?
06/03 15:00, 22F

06/03 15:00, , 23F
06/03 15:00, 23F

06/03 15:25, , 24F
sorry 目前只希望在這裡跟大家分享 自己也能即時做回應
06/03 15:25, 24F

06/03 16:09, , 25F
受教~~
06/03 16:09, 25F

06/03 17:17, , 26F
獲益良多
06/03 17:17, 26F

06/03 19:46, , 27F
感謝分享~
06/03 19:46, 27F

06/03 22:42, , 28F
哇,好感動:) 謝謝分享!!
06/03 22:42, 28F

06/04 00:49, , 29F
好文,希望大家也能多分享一些自己的經驗~
06/04 00:49, 29F

06/04 00:58, , 30F
好同學好久不見啊,好文推一個^^
06/04 00:58, 30F

06/04 06:30, , 31F
獲益良多!
06/04 06:30, 31F

06/05 00:04, , 32F
push 令人感動的故事
06/05 00:04, 32F

06/05 05:42, , 33F
好看喔
06/05 05:42, 33F

06/05 20:21, , 34F
推!好文!
06/05 20:21, 34F

06/05 20:21, , 35F
請問可否轉載部落格~給系上的學弟妹看?!:)
06/05 20:21, 35F

06/05 22:06, , 36F
獲益良多 推~~
06/05 22:06, 36F

06/05 22:42, , 37F
06/05 22:42, 37F

06/12 01:21, , 38F
推好文~ 不過個人認為檢查官這個"只要有人死 活著的那方就
06/12 01:21, 38F

06/12 01:22, , 39F
要負責"的態度 其實並不能完全通用 其中可能會有不公
06/12 01:22, 39F

06/12 01:22, , 40F
我承認我是認為這個放在醫療糾紛裡就不適當
06/12 01:22, 40F

06/12 01:23, , 41F
因為第一對方真的不見得有錯 第二這個價碼不是大家都賠的
06/12 01:23, 41F

06/12 01:23, , 42F
起的
06/12 01:23, 42F

06/13 11:49, , 43F
樓上是指醫療糾紛去刑化?
06/13 11:49, 43F

06/14 03:10, , 44F
其實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只是死者為很大的觀念我覺得應該修
06/14 03:10, 44F

06/14 03:10, , 45F
正一下
06/14 03:10, 45F

06/15 17:57, , 46F
好文推
06/15 17:57, 46F

11/04 11:34, , 47F
眼眶紅了
11/04 11:34, 47F
文章代碼(AID): #1A9F0DAM (Lawyer)
文章代碼(AID): #1A9F0DAM (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