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台南團..dell敗訴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流行至尊5566)時間15年前 (2010/06/06 20:38),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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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1:06,
明年有到13%啊? 不是才10.89%?
06/06 01:06

06/06 15:33,
其實錄取率92%變成87% 也算是有進步的 要好好把握這
06/06 15:33

06/06 15:33,
兩年
06/06 15:33

06/06 15:57,
原來第二試變成40% 我消息真落伍XD
06/06 15:57
不對哦,第二試還是33%。 一開始是這樣的,第一試33%,第二試50%,錄取率16.5%。 後來律師公會等團體有去爭取,本來律師公會除了要求維持現行8%,還打算恢復舊 制的規則,要求平均50分以上才能錄取,這樣很可能會回到民國90年前後的情況, 錄取率降為5%左右。(小弟錄取當年也是平均50.X分,大概在3%。) (這件事在全聯會去年某次會議記錄可以看到,現在全聯會網站上不去沒辦法查。) 後來經過折衝,去年考試院到各校宣傳時已經變成第二試40%,也就是錄取率13.2%。 你們看到的就是這時候的資料。 後來繼續協調,新版的考試規則通過時,第二試變成33%,所以就是10.89%。 現行規則如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R0040047 名  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09 月 04 日 第19條第4項 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本考試第一試錄取人數按應考人第一試成 績高低順序,以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三十三擇優錄取,計算錄取人數遇小 數點時,採整數予以進位錄取,如其尾數有二人以上成績相同,均予錄取。 第19條第5項 第二試錄取人數按應考人第二試成績高低順序,以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三 十三為及格標準。計算錄取人數遇小數點時,採整數予以進位錄取,如其 尾數有二人以上成績相同,均予錄取。但第二試筆試應試科目有一科目成 績為零分者,不予及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5.6

06/06 21:08, , 1F
了解:)
06/06 21:08, 1F

06/06 23:10, , 2F
所以開放錄取率的時間是? 100~102?
06/06 23:10, 2F

06/06 23:14, , 3F
100年以後至少都是這樣吧 只會更多不會更少了
06/06 23:14, 3F

06/06 23:39, , 4F
因為之前聽人說 就開放三年100~102 錄取率會改回去= =
06/06 23:39, 4F

06/06 23:53, , 5F
看來這幾年要趕緊考上,希望追隨板上前輩們腳步。
06/06 23:53, 5F

06/06 23:56, , 6F
各位說說看 敢降低嗎
06/06 23:56, 6F

06/07 09:24, , 7F
管見以為,最多維持現在這種錄取率,要降低恐有難度。
06/07 09:24, 7F
文章代碼(AID): #1C2vR8uK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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