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官:這樣判 被害人應感謝我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svaca)時間13年前 (2012/08/18 22:36), 編輯推噓12(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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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則新聞時我也很驚訝,倒不是因為新聞內容, 而是我碰巧以民眾身份旁聽到這個庭的這個案件(印象中,旁聽席也只有我來旁聽), 當天旁聽完其實頗有感觸,沒想到大半年過後竟然在報紙上刊出來, 且將我當時旁聽完的札記摘要轉錄於此供參, 倘若描述有錯或不適宜之處,還請各位海涵或來信告知,謝謝。 ======================================================================== …… 四、 1/4 刑事( 5庭,呂政燁):亞太人頭/租賃毀損/和解傷害 …… 民庭聽三件便轉戰刑庭旁聽:呂政燁法官的庭。 我聽的第一件案子,進門時已經在問被告且快要結束了, 旁聽席就在被告的正後方,三張連體椅,別無他位, 我就是只好硬是坐在像是被告妻子以及被告兄弟兩人之間 =..=" 說說法官印象吧,這個法官就沒有前面那位溫文儒雅,問話也比較不客氣, 我不清楚這是不是刑民庭造成的差異,抑或是法官本身性格的差異, 很明顯地這呂法官有一點強勢, 基本上態度就是「我認為你有罪,為了你好,也為了大家好,趕快認罪吧」, 或許這種態度造成情境壓力,才能使一些狡獪之徒俯首認罪, 這其實就是教科書上老是批判的糾問制度(法官裁判兼球員), 照理是檢察官vs被告,然後法官在上頭聽雙方的陳述而作客觀判決, 現在法官身兼檢察官勸被告認罪(出庭的檢察官則從頭到尾坐在那邊發呆), 果然是學界與實務的落差,雖然自己早知道如此,不過看了還是覺得很長見識。 首件,聽起來是借資料當人頭而被訴以詐欺共犯, 呂法官問被告認不認罪,被告不願認罪(前面我沒聽到,無法推論到底涉案多深), 呂法官便表示,你不認罪的話,我認為你應該是詐欺正犯, 這樣一來,我就會記明筆錄,之後審判庭就會以詐欺正犯來論處你喔, (這處大概是,以變更起訴法條被用來壓迫被告認罪的經典例子), 不過那被告還是不認,所以就把對話記明筆錄,便結束了。 忘了提,這個庭看起來都是一堆小刑事案件,所以只要認罪便可一個法官解決, 若不認罪,就要依照通常程序走,那便要之後由三個法官開庭(可能完全不同人), 好吧,既然「金重訴」看不到,那來瞧瞧一堆「易審」也不錯啦。 其次,是一件租屋毀損的案件,告訴人是房東,法官沒傳喚他來, 由檢察官對被告,我猜應該是告他毀損器物罪吧, 被告是一位西裝筆挺的男子,看起來經濟能力應該還不錯, 內容大概是,男子租了月租約兩萬的房子,原本簽約一年, 後來只住三個多月就不租了,不租是因為機械車位出問題,房東有保證停車在先, 但是,這部份即便不論,另外還有在牆上打了個洞的毀損問題, 此外,原本房租有押金四萬,其實都還在房東手中, 住三個月的房租也都已經付了,只多住那幾天, 「看起來,房東告你只是為了出一口氣嘛」呂法官說。 一樣,呂法官勸男子認罪,男子說,那我豈不是會被判有罪! 呂法官說,那有什麼關係,又不是有期徒刑,記錄也只在法院才看得到, 男子說,可是,倘若將來假設我酒駕好了,警方調我的紀錄,還是會有記錄啊, 呂法官說,那記錄又不是吸毒販毒,倘若是那種,警方才會常常去拜訪你啦, 男子猶豫不決,講來講去就不能忍受有污點(其實這也是人之常情), 並且認為有前科紀錄,可能會影響到他的工作, 呂法官說,「『以我當了十六年律師的經驗』(這句很經典,上一庭也出現過), 勸你還是認罪吧,你不認,即便租賃那部分沒問題,毀損終究是有吧? 你可以說是你前妻,那之後審理可能會判你無罪,另外再起訴你前妻云云, 總之,你認了就沒事了,所以我今天才特地不傳你房東來,好告訴你這些。」 各位會不會覺得有點匪夷所思呢? 或許會有少數人想,那男子明明就是有毀損別人的東西啊,當然要負責, 其實,更深一層的心眼在於, 這毀損罪是告訴乃論,其實,只要告訴人撤回告訴,法院就不能下判決了, 也就是說,男子只要低姿態、肯花錢,直接去找房東私下和解掉, 讓房東撤回告訴,這樣一來就天下太平了, 不過,呂法官私心自用,並沒有告訴男子這點, …… 男子後來表示要出去打手機問問,離開後, 發呆看戲了很久的檢察官,有輕聲說:「…其實,可以讓告訴人撤回告訴就…」 法官則看著檢察官笑了笑並點頭表示他知道,但不打算這麼做, …… 後來我出去接手機 …… 講完手機,我便打算回家了,雖然只聽六個案,但是光這樣聽記沒筆記,也夠多了, 那位西裝筆挺的男子還在走廊猶豫著要不要認罪,看得出來心情複雜, 我也沒雞婆跑去跟他講私下和解的策略,畢竟,凡事還是低調點好, 更何況,這男子究竟是好人還是惡人,也說不準。 (雖然結婚住租屋不算少見,但年紀輕輕就結婚又離婚,也難說是個穩健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55.184.135 ※ 編輯: svaca 來自: 124.155.184.135 (08/18 23:22)

08/19 06:09, , 1F
感覺這個心證公開的表達不太迂迴 有點.....直接
08/19 06:09, 1F

08/19 08:32, , 2F
這個case超適合用來盧客戶簽法律顧問
08/19 08:32, 2F

08/19 15:11, , 3F
我非常非常不能理解為什麼法官要刻意忽視撤回告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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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5:14, , 4F
有前科這種事會不重要?講這種話真是會害死人!這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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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5:16, , 5F
上有些職業是會查有無前科紀錄的,等被告日後求職碰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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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5:16, , 6F
後再來抱著棉被痛哭說「法官騙我,誤我一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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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6:00, , 7F
感謝您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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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6:05, , 8F
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後房東就無法撤回告訴...那我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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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6:06, , 9F
刑事確定一定有罪...那我想不通為何要跟房東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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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6:09, , 10F
畢竟和解的目的是讓房東撤回告訴...而法官居然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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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20:05, , 11F
很多人當法官是累世的德成就的,但當一世的法官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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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20:06, , 12F
了無法消除的孽。自身承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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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21:55, , 13F
「法律是公平善良的藝術」,藝術有時候就是很難講,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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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23:48, , 14F
法官最壞了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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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9:01, , 15F
拜託 勸和解一定勸的成嗎? 而且法律沒有規定刑事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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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9:01, , 16F
要勸和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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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9:02, , 17F
被告歷經偵查過程 被告會不知道本件可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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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9:14, , 18F
就算和解勸成 誰敢保證新聞不會出現:恐龍法官 以刑逼民
08/20 19:14, 18F

08/20 19:14, , 19F
強迫被告和解 or 法官成為討債工具之類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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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9:16, , 20F
我覺得這個法官 遠比一堆實務上法官拖拖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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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9:17, , 21F
符合明案速斷的審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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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9:17, , 22F
許多案子和解個三五次 都是歹戲拖棚而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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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9:18, , 23F
有多少法官 為避免人家說亂判 故意拖時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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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9:28, , 24F
正所謂事不關己 又有誰會為你在乎呢
08/20 19:28, 24F

08/21 00:21, , 25F
其實……要和解應該早就和解了吧……
08/21 00:21, 25F

08/22 23:09, , 26F
前科紀錄按照法律是不能拿來做求職者的檢查
08/22 23:09, 26F

08/22 23:16, , 27F
刑案,如果沒有附民,法官如何勸和解?好難喔!
08/22 23:16, 27F

08/23 12:01, , 28F
樓上 有些公司會要求有良民證
08/23 12:01, 28F

08/23 12:01, , 29F
法官還是可以勸和解呀 尤其「錢繳給國家不如繳給對方」
08/23 12:01, 29F

08/23 12:02, , 30F
這種話法官、律師跟調解委員都是朗朗上口的
08/23 12:02, 30F

06/12 12:07, , 31F
這麼好的法官 哪裡找
06/12 12:07, 31F
文章代碼(AID): #1GBwXvpa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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