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老律師看待新進律師閒聊
之前其實我也有寫跟你類似的內容
但後來想想,我那種話好像太叛逆?
※ 引述《lution (陸遜)》之銘言:
: 一、前輩提到的,過客心態、證物弄丟、案號寫錯、不帶訴狀,這
: 四位律師的例子,的確很誇張,這些人的工作態度可能有問題
: 。
: 二、然而,不能認同這句話:「你最近有幾篇文章,都是在寫新進
: 律師遭遇的困境,其實我覺得那是他們本身的問題比較大。」
: 如果我沒誤解,前輩提到的「最近幾篇文章」,其中一篇應該
: 是本板的第2931篇(#1HQh-yIw)。
: 在那篇當中,我只看到學弟進入一間所,沒資源、沒人帶,連
: 電腦、影印都要靠自己自備。又為了工作而很沒有生活品質,
: 卻因為地位的不對等,而只能屈就。
官大學問大,對錯全由指導律師說了算
其實就是沒有經驗才來實習,犯錯就是實習制度的一部分
誰律師考試通通一百分? 就算考了一百分
來實習就不會犯錯?
用不會犯錯的假設,來大罵特罵,檢討實習律師的工作態度
當然有教人的意思在裡面,期望他更慎重的看待案子
但更常見的是在發洩自己不懂帶人的情緒
其實實習律師挨罵就是實習制度的一部分,但是檢討沒經驗的人工作態度
偶爾為之也許是事實
但帶了很多個,大部分責罵都建立在檢討工作態度的角度下
真正的問題比較可能是在哪裡? 是帶人者還是所有帶過的實習律師?
: 請問這是學弟的問題嗎,至少文中也沒有提到學弟工作態度有
: 問題吧?那位學弟遇到的處境,未必是他工作態度不好而造成
: 的,不適宜與前輩提到的那四位律師相提並論,因為根本就是
: 不同的狀況。
: 前輩因之前遇過工作態度不好的人,而據認學弟的遭遇是其工
: 作態度不好所造成的,非常不恰當。
: 三、「不會吧,那是你沒遇到適合的人,我看學弟妹們當受雇,一
: 堆半夜加班在臉書打卡唉唉叫的!」
: 「那你有想過他們怎麼有時間上臉書嗎?我也常忙到半夜一兩
: 點啊,可是我會上來唉嗎?」
: 怎麼能用一個人下班時間的行為,來論斷他上班的態度呢?
: 半夜時間是下班時間,他要躺平睡覺都是沒問題的。舉重以明
: 輕,上臉書又如何?
: 前輩說他也常忙到半夜一兩點,那麼,前輩有沒有因此獲得更
: 多收入呢?反觀受雇律師,他們會因為加班到一兩點獲得更多
: 收入嗎?
新加坡例子很怪,李光耀本身是大官,他懂得檢討自己的治國方式
請人來做檢討改進,之後改進了服務
怎麼會拿來套在檢討就業者的工作態度上?
這個例子小弟淺見,更適於拿來檢討指導律師的態度上
也就是,不可以賣弄官大學問大的官威,而是虛心請教並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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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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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故意的XD
好啦,我承認是我搞錯XD
※ 編輯: volkov 來自: 61.31.108.16 (05/04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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