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律師的辯護需不需要講求道德?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與絕望奮鬥"年度特賣中)時間12年前 (2014/01/13 08:34), 編輯推噓7(8128)
留言37則, 1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情是這樣的: 我這幾天跟一名律師私下辯論了一下。 那位律師認為,律師的責任就是忠實呈現被告的想法, 所以不管被告講出來的話有多離經叛道,律師都應該就這種想法去提供辯護; 但我卻認為,即使是這樣,律師還是必須有一定的道德底線。 被告講出來的話如果涉及侮蔑死者,或是諸如此類的惡劣言詞, 律師就不應該附和著被告起舞。 不知道我們兩人的看法,以律師們的角度來看誰比較合理呢? -- 我情願 分合的無奈 能換來 春夜的天籟 我情願 現在與未來 都充滿 秋涼的爽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44.11

01/13 08:48, , 1F
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範是最基本界線
01/13 08:48, 1F

01/13 08:48, , 2F
其他的,你對外想要留下什麼樣的名聲,就當什麼樣的律師
01/13 08:48, 2F

01/13 08:50, , 3F
除非義務辯護,何不解除委任,來解決道德困境。
01/13 08:50, 3F

01/13 08:51, , 4F
請先定義"附和著被告起舞"
01/13 08:51, 4F

01/13 08:52, , 5F
"侮蔑死者" "或是諸如此類的惡劣言詞"
01/13 08:52, 5F
比方說強姦殺人犯說,"我沒有強姦,是死者自願跟我發生關係的, 我只是動作粗暴了一點"...

01/13 09:18, , 6F
去數字版搜尋這ID,各位道長就知道在戰什麼了...
01/13 09:18, 6F

01/13 09:51, , 7F
拿日本的辯護跟台灣的辯護比 簡直是 XX比OO
01/13 09:51, 7F

01/13 10:58, , 8F
原po另外私下討論的律師是古美門嗎?
01/13 10:58, 8F
※ 編輯: goetz 來自: 118.167.44.11 (01/13 12:25)

01/13 12:47, , 9F
需不需要介紹一位從國外回來的律師 習慣是打響指
01/13 12:47, 9F

01/13 12:53, , 10F
原PO舉的例子會被認為是被告的辯詞,不算是惡劣言詞
01/13 12:53, 10F

01/13 12:54, , 11F
律師如果不相信自己當事人的話,就解除委任
01/13 12:54, 11F

01/13 12:54, , 12F
要相信他的辯詞,當然就順著話講
01/13 12:54, 12F

01/13 12:54, , 13F
如果另外講出其他與犯罪構成要件的話才有是否污衊的問題吧
01/13 12:54, 13F

01/13 12:55, , 14F
例如:死者本來就犯賤又水性楊花之類的情緒性用詞
01/13 12:55, 14F

01/13 13:55, , 15F
合理範圍本來就都可以說。
01/13 13:55, 15F

01/13 14:01, , 16F
不過太離譜的辯護詞,與其說是辯護,不如說是推人下火坑
01/13 14:01, 16F

01/13 14:20, , 17F
所以是他版事務
01/13 14:20, 17F

01/13 15:04, , 18F
律師的功防無外乎是事實的建立與法律的適用~如果是個人主
01/13 15:04, 18F

01/13 15:05, , 19F
關情感用語 就交給被告去說吧 律師要這樣表現 咎由
01/13 15:05, 19F

01/13 15:06, , 20F
自取
01/13 15:06, 20F

01/13 16:57, , 21F
你舉的例子哪裡算是誣蔑死者?
01/13 16:57, 21F

01/13 20:15, , 22F
如果律師自己已經確信被告構成強制性交,辯護方向就不應該
01/13 20:15, 22F

01/13 20:16, , 23F
是無罪,若當事人堅持以行為不構成強制性交為辯護方向,
01/13 20:16, 23F

01/13 20:16, , 24F
我覺得就要解除委任
01/13 20:16, 24F

01/13 20:18, , 25F
但問題是,你不是神,不能只因為被告"涉及"強制性交殺人就
01/13 20:18, 25F

01/13 20:19, , 26F
把他畫上已犯罪的等號
01/13 20:19, 26F

01/13 20:19, , 27F
我覺得你好像預設律師是個全知全能的神一樣
01/13 20:19, 27F

01/13 20:21, , 28F
還有你的定義很有問題,你的例子算是辯詞,我覺得不是算
01/13 20:21, 28F

01/13 20:21, , 29F
惡劣言詞 你是在提供法律上辯護意見的專業者,而不是一個
01/13 20:21, 29F

01/13 20:22, , 30F
道德批判者
01/13 20:22, 30F

01/13 20:23, , 31F
呃,不過我想你很難理解這差別吧?看樣子你似乎不是律師...
01/13 20:23, 31F

01/13 20:40, , 32F
他只是想來這找點素材回去八卦版戰廢死而以
01/13 20:40, 32F

01/13 21:03, , 33F
...那我還認真了Orz
01/13 21:03, 33F

01/13 23:12, , 34F
看你能不能堅信所辯能獲無罪之判決,否則~有時退讓一下吧!
01/13 23:12, 34F

01/13 23:52, , 35F
你先找本律倫的書瀏覽一下吧
01/13 23:52, 35F

01/13 23:53, , 36F
推56
01/13 23:53, 36F

02/03 02:09, , 37F
...
02/03 02:09, 37F
文章代碼(AID): #1IqpIDwm (Lawyer)
文章代碼(AID): #1IqpIDwm (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