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債務人異議之訴 我犯了什麼錯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詡滴滴)時間12年前 (2014/04/27 00:13), 編輯推噓8(8011)
留言19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我的當事人是債務人,被資產管理公司強制執行 我看到當事人給我的債權憑證上寫著『給付票款強制執行』 這家資產公司是102年標買此筆不良債權 而上一次執行是93年間 我馬上想到提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時效抗辯 於是乎,我先向執行處聲請閱卷 我看到歷次換發之債權憑證皆載明『給付票款強制執行』 連此次書記官的卷皮也寫著給付票款 我給當事人的建議是:供擔保停止執行,依強制執行法第18條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 全案進入訴訟程序..... 本案最初的債權其實是銀行金錢借貸契約,因為我的當事人壓根不知道 十年前當保人時簽了什麼東西,我依據向執行處閱卷資料 (債證寫著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主張本案 時效為5年,時效抗辯,資產公司則主張應為15年時效 嗣法院依職權函調當初的執行名義(支付命令) 開庭時闡明本案時效應為15年......... 當事人開庭後轉告訴我(我只代為撰狀),我聽了快昏倒了....... 這下怎麼辦...... 雖然我已聲請下禮拜請當事人去閱卷回來給我看 一直深感不解:這不是給付票款強制執行嗎? 怎當初是依契約請求? 跪求各位前輩指導我該如何逆轉勝? (雖然還是可以主張時效抗辯,至少減少幾年利息錢,但我當初是告訴當事人 本案可能一毛錢都不用還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3.196.149.5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yer/M.1398528781.A.9B2.html

04/27 00:32, , 1F
唉。這時候再改有點難恢復信賴關係,有時候當事人話不能全信
04/27 00:32, 1F

04/27 00:32, , 2F
,要看到東西。而且就算有if或but,當事人有時候也會沒聽進
04/27 00:32, 2F

04/27 03:55, , 3F
應該要具體看到執行名義性質再提出分析較好...
04/27 03:55, 3F

04/27 10:23, , 4F
可能是支付命令聲請狀出了問題...
04/27 10:23, 4F

04/27 11:01, , 5F
法院卷皮的案由跟支命請求權基礎常未盡相符
04/27 11:01, 5F

04/27 12:16, , 6F
你沒有閱卷就給當事人建議阿 我認為造成當事人很大的損失
04/27 12:16, 6F

04/27 12:16, , 7F
也算是沒有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04/27 12:16, 7F

04/27 12:17, , 8F
不用想逆轉勝啦 想怎麼撇清責任
04/27 12:17, 8F

04/27 12:20, , 9F
但重點要先看你下周閱卷內容再說吧
04/27 12:20, 9F

04/27 13:56, , 10F
有可能有簽本票,而支付命令和本票裁定當初同時進行
04/27 13:56, 10F

04/27 13:59, , 11F
或是用支付命令執行,而支付命令中把本票當債權原本
04/27 13:59, 11F

04/27 14:01, , 12F
法院卷封面就用給付票款了,你也沒什麼責任,畢竟你
04/27 14:01, 12F

04/27 14:02, , 13F
也是依當事人提供的資料判斷,沒委任而沒閱卷得知真
04/27 14:02, 13F

04/27 14:04, , 14F
執行名義,但有閱卷就應該知道執行名義為何。
04/27 14:04, 14F

04/27 14:06, , 15F
要逆轉勝很難,因為對方有支付命令確定的話,就…。
04/27 14:06, 15F

04/27 15:08, , 16F
就是“可能”和“假設”要多用點,沒確定前,都不要接案。
04/27 15:08, 16F

04/27 15:08, , 17F
尤其這種代撰的,更要小心。上次才為類似案件,推掉異議的
04/27 15:08, 17F

04/27 15:10, , 18F
代撰。畢竟要他閱全卷再來,閱卷卻自作主張地跳印,缺東少
04/27 15:10, 18F

04/27 15:10, , 19F
西的,又只拿零散的保人約影本,怎辦?才不要替他冒險!
04/27 15:10, 19F
文章代碼(AID): #1JMziDco (Lawyer)
文章代碼(AID): #1JMziDco (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