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個資法之濫用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強強滾)時間10年前 (2016/01/29 23:51), 編輯推噓9(9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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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近年連到院內辦事 個資法這個詞越來越普遍被搬出來使用 今天就遇到一個讓我頗無言的 上上星期接到朋友電話 說接到有人通知他被提民事告訴 下周一就要開庭了 確認後也真的有此事 並非詐騙 於是他委任我幫忙處理這案子 我後來發現當初通知的人是我朋友賣房子的後手買家 看到門口被貼通知 好意通知 所以我上上星期就立刻遞狀陳報變更住址和指定送達處所 到這禮拜我遲遲還是沒收到起訴狀繕本和通知書 打去確認卻說錄士忘記把新住址和指定送達處所維護上去 昨天終於收到起訴狀繕本了 非常好 只有第一頁! 我整個傻眼 以為又是個漏印之類的疏失 再打去確認 還被書記官兇回來說:原告就沒準備,我們有什麼辦法! 我說:可是你們只印第一頁,這樣只有第一頁根本無法算起訴狀送達阿 他說:原告沒有準備繕本,我們就不能幫他多印,這樣子是我們瀆職會被告耶! 我說:告?法源依據? 他說:如果幫忙把其他部分和後面證物印了,會有個資法問題你懂不懂!? 我說:我還真的不懂,這跟個資法有什麼關係?願聞其詳 他說:反正你來閱卷就看得到了阿!你不是律師嗎?不方便來你寫個委任其他人來啊 我說:我當然知道閱卷看得到,問題是這樣起訴狀繕本送達日對當事人有爭議阿,    而且我還是無法理解為何印起訴狀後面會有個資法問題? 他說:我怎麼知道你們是阿貓阿狗,萬一寄出去不是當事人,資料不是都看光了!    寄給你們起訴狀只是讓你們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為何被告阿! 我說:您應該有收到委任狀吧?而且當事人資料反而都在起訴狀第一頁,為什麼印    第一頁不牽涉個資法,印後面就牽涉個資法? 他說:你開庭去跟法官講啦,這就原告沒有準備,我們當然只能印第一頁才有案號阿! 個資法真好用阿... 平常生活婆婆媽媽愛用,連院方人員都愛用 可謂法界帝王條款(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50.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54082693.A.9D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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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民庭的書記官都是老人,他們怎麼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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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的大家心裡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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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條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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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件擔任臨時管理人,能清償的債務要先清償。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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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都紛紛向我陳報債權,只有一家銀行竟以個資法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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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提供。我寄存證信函後仍置之不理,就註記然後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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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其他銀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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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真的個資法中毒,很多當事人、公司、機構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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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陳報債權之後他自己就要附相關法律責任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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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我也覺得中毒超深!什麼都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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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謄本也一堆刁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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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真的被濫用了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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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戶政、地政謄本都很難申請有完整個資的他人資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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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大概要拿補正的公文才能申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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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最會洩露個資不就是政府機關、電信、銀行等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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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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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就不動產所有權人姓名遮蔽,這有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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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覺得這違反公示原則,可是現實上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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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最近真的被濫用得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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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是書記官決定的喔..要不要深入了解一下說不定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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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層的官"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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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戶政溝通一下,然後搬一些規定就…最怕院檢來函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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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反而無法憑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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