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受僱或法務之會費負擔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Lawyer)時間9年前 (2016/04/27 01:46), 編輯推噓16(16016)
留言32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clocei (直來直往)》之銘言: : 剛好最近板上在討論這個問題 : 想請問當公司in house, 受僱或是當老闆的道長們怎麼處理這件事情? : 前幾年身邊的朋友受雇幾乎都是由老闆出, : 也聽過老闆出入會費但月費受雇自行負擔。 : 然而最近越來越多要求受僱須先行加入公會, : 或是開出要待滿一年才併同支付。 : 其他區業務大都由老闆去 所以不需要加入兼區 : 或是會請當事人負擔 : 以前有認識的朋友當法務會費都是公司出 : 但最近亦有朋友說他們公司要求他出庭,但告知他要自行負擔會費 : 不知道諸位道長處理的方式或看法為何呢? 我之前的指導律師是認為受雇律師的主區入會費跟月費要自己出 因為這是成為受雇律師的必要工作條件,但是外縣市的入會費跟會費 就一定是事務所負擔,因為受雇處理外縣市案件是來自事務所 當然就事務所承擔費用 包括交通費等  我個人之前應徵桃園的事務所 遇到幾家會要求除要自己加入桃園跟台北 建議應徵時要談好 主區自己出個人覺得是沒什麼  公司法務的話要看 公司願意出就好 不願意出至少主區自己出  -- ╭─────╮ 你說你當過國家元首 ╭──╮ ╯ ╰╮ 怎麼專長只有跑步和游泳.. 看... ㄟ﹎╴ ╭╯ 你的專業勒? 看報紙啊.. ▌—○..○ 你到底是怎麼治國的啊?!! | | ██ ▁▁ξ ▋▃▃▅▅j ψAirSuppl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83.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61692794.A.8DA.html

04/27 01:59, , 1F
我之前是有幫在我這完成實習的出登錄費,算是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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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只是領薪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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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關係是僱用非委任 承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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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出代表固定薪資所得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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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只是這個cost down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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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這方法 越來越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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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這樣要求的所薪資會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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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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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支出本來就是因工作而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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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認為都要自己負擔 只能說這環境真的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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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老闆要cost down永遠找得到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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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都可以要求要交束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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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費要自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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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要自備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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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五花八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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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事務所也是所在地入會費自己出,但老闆會出月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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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入會費及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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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律師,北律入會費自己出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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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聽過幫受雇出主區入會費的...雖然以雇傭關係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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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確實不合理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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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區入會費老闆出阿...受僱的時候就講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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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要出吧 但如果已經知道待的時間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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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一年都不到 那可能就得自己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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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區入會費老闆出+1 不過有說至少要待一年 否則比例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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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區入會費老闆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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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熊大跟w大皆言之有理, 不過w大談到薪資可真突破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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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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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公會入會費+月費老闆出+1,沒有自案的受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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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都是事務所的,事務所出錢比較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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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亦言之有理啊!沒想到還有自接這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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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沒有自案的受雇?那全部由事務所負擔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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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20:25, , 32F
現在連筆電都要自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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