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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想請問律師業務的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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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訴訟實際上就是在打claim這句話真的是誤解. 要打claim 是下下策. 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前條之說明書,應載明發明名稱、發明說明、摘要及申請專利範圍。. 發明說明應明確且充分揭露,使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 能瞭解其內容,並可據以實施。. 申請專利範圍應明確記載申請專利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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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P大可能是專利門外漢. 在所有能理解的案件只有這一件吧. 要打侵權訴訟 無可避免的就是專利無效訴訟. 要專利有效才有辦法進到侵權訴訟. 很多在前階段就被無效掉 哪來的侵權訴訟. 去年原相才打過一件充分揭露的案子 還上了新聞. 我是給P大建議 有空可以到專利版走走看看. 老窩在自己的世界 真的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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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absolution:恕小弟資質駑鈍,其實我不太確定「打claim」是什麼意思 01/19 21:05: : → powerslide:噗ㄘ,最好是如台積電/聯發科一類的公司可以靠您說的打 01/22 00:01: : → powerslide:贏官司就好了~門外漢就說一聲,不要野人獻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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