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關於樓上的作者
難得有機會上法律課 好開心
今天要教大家的名詞是 存證信函
重點老師都估狗好了 自己看一下吧
http://zh.wikipedia.org/zh-tw/%E5%AD%98%E8%AD%89%E4%BF%A1%E5%87%BD
存證信函之所以有存證兩字
就是因為他要透過郵局寄送 才能留下複本當證據
所以如果看到有人B信給你 聲稱這是存證信函
千萬要有同情心 不要取笑他的法律常識不足
要幫他估狗一下 讓他知道自己錯在哪裡喔 ^.<~*
另外妨害名譽能不能告成呢?
法條上當然是不行啦 因為沒有指任何特定對象
你要對號入座怪誰呢?
不過我相信有同學持反對意見
這也歡迎他用行動去證明 自己到底有多無知
請大家耐心等到禮拜一 就可以知道誰對誰錯了
不過一個連存證信函都不懂的人
他的實務能力如何 大家可以在心裡先有個底
畢竟這真的還蠻糗的XD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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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到禮拜一還很久 但我會等的
到時一定要帶警察來喔 不要讓我失望
等~你~喔
※ 引述《harold0224 (Harold)》之銘言:
: 敝人已經將所有該作者的文章備份完畢
: 並且附帶給原作者,用以當成存證信函為目的。
: 如果您是護理師,您想對該作者提告。
: 請站內信聯繫。
: 敝人會將文章整理,並且劃線註記
: 同時會製作一份警察局備案時您所需要使用到的筆錄範本。
: 您到警察局,只需要告訴警官,您想報案,關於妨害名譽。
: 剩下的把敝人準備的筆錄範本給警官,就可以喝茶等著按指紋。
: 拿報案三聯單,回家休息。
: 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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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6.7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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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已經要訴諸法律啦
所以護士可以拿回公道喔 (如果告的成的話)
我最喜歡看人家話說得很滿 最後很糗的樣子
雖然說連存證信函都不懂 還亂用這個名詞
就已經很糗了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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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尊重護士
不是出於護士的專業 而是出於護士的犧牲?
※ 編輯: DateBookYa 來自: 120.126.70.180 (06/24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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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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