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2008年的h1 問題!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5W+1H)時間17年前 (2007/07/29 16:56),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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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luco (I'm feeling lucky)》之銘言: : 推 tingra:非常感謝!我都忽略十月生效的事了 那我趕緊來想辦法!謝謝 07/28 15:13 : → daniel187:請問3~4個月的gap要如何因應呢?這段時間是否不能工作呢 07/29 13:35 ^^^^^^^^^^^^^^^^^^^^^^^^^^^^^^^^^^^^^^^^^^^^^^^^^^^ 完全合法的方法: 1.該公司有台灣分公司,可以橋到台灣待幾個月再回去 我看過微軟有提供這樣的服務,不過這種事很看部門特性的。 2.離境並且在職身份轉為contractor不要留在payroll系統裡,遠端工作幾個月 這個一樣,這要看公司的意願和狀態,不過我覺得這是最可行的方法。不是每家 公司都有台灣分部的。不過你甚至不用一定回台灣,加拿大有朋友親人去拜訪個 幾個月都可以。 3.放大假遊山玩水去 先準備好大量的銀票先。我每天都在想可以有這樣的機會到處玩,可是沒錢沒時間。 不完全合法╱不合法的方法: 1.跟雇主橋好暗盤 基本的雙方信任一定要有,這三個月工資可以用事前事後的加薪或是relocation去報 然後公司肯願意為你冒這個會被政府審計人員找碴的險,這應該是HR說了算的吧? 2.拿現金當黑工,然後你一樣不能在payroll裡 完全不合法,不過至少文件記錄上不會被抓包。要不要冒險自己拿捏。基本上正派 經營的公司是沒有人會願意幹這種事的,華人小公司搞不好有機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01.29

07/30 00:49, , 1F
請問GAP期間如果不能居留在美國 要怎麼打黑工呢?
07/30 00:49, 1F

07/30 00:51, , 2F
因為一定要離境轉h1簽證 如果被發現非法拘留 是不是不好?
07/30 00:51, 2F

07/30 00:52, , 3F
thanks a lot!
07/30 00:52, 3F

07/30 04:28, , 4F
可以轉成配偶身份,學生身份,觀光身份(極難).另有60天緩衝期
07/30 04:28, 4F

07/30 07:22, , 5F
我不是有錢沒時間,就是有時間沒錢,都沒得玩.
07/30 07:22,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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