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OPT的聘僱細節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cruise specialist)時間16年前 (2009/01/23 14:1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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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Cfuture (一整個難過呀)》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 : 1 : 我用OPT留下來工作 : 就職的公司 是否有什麼限制? (例如資本額要多少 員工多少人?) 沒有任何限制 : 2 : 如果有親戚在美國開公司 : 我可以請他聘我 然後讓我留下來嗎? : 有什麼比較細節的項目要注意嗎? 只要沒違法就行 : 3 : 另外可以不支付我薪水嗎? 沒付薪水會違反勞基法,因為剝奪美國人的工作權益 : 可以用internship(full-time)的名義嗎? 如果所有的類似員工都沒付薪水 (也就是若免費internship是一個常態),就沒問題 OPT沒有規定要付薪水,但是雇主不能壓榨勞工 不能因為你比較特別而不付薪水 : 4 : 如果可以不支付的話 : 同個方式 是否可以用在 第13~29個月 繼續不支付呢? : (我是 Engineering的MS) OPT extension必須參加e-verify,沒有這麼單純 e-verify系統是有一定的透明度的 太離譜的惡搞很容易看出來 : 5 : extension (13~29個月)的雇主要是e-verify的 : 請問 要怎麼樣讓公司成為e-verify的公司? : 謝謝 請善用google 做點基本的功課 公司要面臨額外的成本和複雜度及被監督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0.137.154.37

01/25 13:19, , 1F
我覺得樓主人很好,回答問題都很專業且熱忱~
01/25 13:19, 1F
文章代碼(AID): #19UM5grP (Oversea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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