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迴避專利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我愛水水珊)時間18年前 (2006/03/24 00:17), 編輯推噓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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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rico (婷兒養的小熊)》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請問迴避專利 : 時間: Mon Mar 20 17:19:10 2006 : : 請問各位比較資深的專利工程師 : : 當您們寫案子時,遇到一件與本案很相似的一案件B : : 假設本案與該案件B非常相近(很可能新穎性都有問題,也就是沒有特徵的案件) 是指組成相同 功能相同 運作方式相同嗎? 舉例如果 A 這個元件可能會有A1 A2 昔知技術是A+B+C 而申請案是A1+B+C 你說的是這樣的情形嗎??? : : 不知道各位有什麼寫作上的技巧,以迴避該案件B : : 舉例來說,用一些不正規的文法,或者不正規的名詞 寫作技巧是可以用來迴避沒錯~但是你用一些不正規的東西 來寫就躲得掉嗎??小心被丟一個112下來 或是TW審查委員要你demo實體給他看~不然就不給過 那自己更慘吧 : : 讓審查委員搜尋不到該案件B : tw的審委很多都不搜尋的~都是"我個人認為" 然後一句"不具進步性"就掰掰了 us的審委有的很厲害~查引證案也不是拿patent來 會引用期刊跟論文~還會點明你"狡辯"的東西 講的可能比發明人還清楚 遇到這種的~你用再多寫作技巧都沒有~倒不如實 在點還比較好 : : -- : 我相信應該有很多人有愈到過類似這種問題吧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59.120.175.115 : → escaflone:申請專利又不只是為了躲過審查,到時候申請過了 03/21 00:24 : → escaflone:在行使權利的時候,自然會有人把前案找出來。 03/21 00:24 : → escaflone:之前的「寫作技巧」往往只是作白工。 03/21 00:25 : 推 blueson:想拿專利證書,就請新型吧! 03/21 01:58 : 推 forcomet:申請新型只是有證書,以後被舉發還是一樣死吧 03/21 08:29 : → alanaren:我想原PO要表達的是非寫不可的案子(通常出現在事務所),但 03/21 10:36 : → alanaren:又不想敷衍了事吧! 03/21 10:39 : 推 jachan:裝作沒看到 或跟客戶講吧 不改技術內容 是閃不掉的 03/21 20:45 : 推 jerico:上面講的都對,但通常遇到這種案件,都是客戶堅持要申請! 03/22 06:58 : → henryc:如果你的不正規的文法以及不正規的名詞,沒辦法讓人看懂 03/23 20:03 : → henryc:到時不也一樣被核駁?建議先跟客戶溝通,不行就照樣寫 03/23 20:04 我覺得遇到這種案子~首先得要有一種正確的心態 "你不是審查委員" IFPE很容易有以審查委員的角度去看案子的問題 但是呢~你畢竟不是審查委員~你的工作就是根據 發明人提供的特徵去保護~哪怕是你認為想當然爾 的東西~ 寫的時候把前案跟本案分清楚~如果發現到會直接 有102的問題~那就別提這個案子在昔知技術中~提IDS就好~ 在寫CLAIM時~就以"沒有前案"的前提下去寫~只要 架構完整~發明的特徵也很"清楚且詳細"的寫在附屬項 另外可以在訊號會是動作的流程上加入一些新的 PATH~或是一些其他可加入的元件~這些都是可以嘗試 台灣的案子我不敢講~但是美國的就是會"一定要" 找到很明確的案子來駁你~你加的限制中說不定還 是有審查委員找不到可以駁的引證文獻~那就有可能過了 OA都沒過還是可以去APPEAL~現在APPEAL過的機會 很大了 就算通通都沒辦法~你也盡力了~審查委員也沒好 到哪去(你寫的越多越詳細~他要花的功夫就越多) 那就算這個案子沒申請到~也不會發生都沒努力過 的遺憾~ 說明書的內容還是儘量寫比較好~圖也要說明清楚 不要有的會寫說"運作與前述實施例相同~在此不贅述" 我是覺得要這樣寫還不如不寫~對你以後OA有幫助嗎?? 應該是沒有的 這是我的小小心得~ 前面有人問到AU的案子~ AU想先看工程師的稿子~內部先審核一下 之後再決定要不要給你寫~ 審查標準不清楚~不過就是看你的CLAIM的架構好不好 說明書內容充不充實~是不是會發生不能支持CLAIM的問題 應該是這樣~詳細情形就不知道了 我不知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148.50 ※ 編輯: forcomet 來自: 219.81.148.50 (03/24 00:51)

03/24 06:37, , 1F
恩~說的真有道理~我們pe能做到的最多就這樣
03/24 06:37, 1F

03/24 06:38, , 2F
拿蓋房子作比喻~就是發明人提供材料~我們就是蓋房子的人
03/24 06:38, 2F

03/24 06:39, , 3F
材料好~我們就蓋的好,材料是海砂~我們只能蓋出看起來
03/24 06:39, 3F

03/24 06:40, , 4F
可以住,但是經不起考驗的房子
03/24 06:40, 4F

03/25 16:27, , 5F
我不太同意ifpe不站在審查委員的角度去看問題
03/25 16:27, 5F

03/25 16:27, , 6F
很多時候 oa除了字面上的意思 還有審查委員希望你做的事
03/25 16:27, 6F

03/25 23:32, , 7F
的確~在OA時IFPE一定得以審查委員的角度去回答解答審查委
03/25 23:32, 7F

03/25 23:33, , 8F
員的問題或想法,太多狡辯只是浪費客戶的錢而已,只是有時
03/25 23:33, 8F

03/25 23:34, , 9F
客戶不見得接受真相,IFPE也只好順著客戶的意思了
03/25 23:34, 9F

03/28 06:45, , 10F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作服務業還是要像服務業
03/28 06:45, 10F

03/28 06:47, , 11F
我們有告知的義務~最終決定權在客戶
03/28 06:47,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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