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一則關於權利耗盡的案例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老玩意)時間18年前 (2006/11/13 21: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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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跳脫專利法,而從民法契約自由角度思考此問題 第一種常見可能,B之商業bargain power較強,雖顯失公平,A亦無選擇 實務上多數國際零件大廠皆在合約中預先排除所有IP indemnification責任 Microsoft願為其Mobile OEM partner出面defend,可謂其中極少數例外 第二種可能,B原則上不負IP責任 若A堅持要求B負,則每pcs加收例如$10 A可選擇直接以較高單價購入零件,亦可選擇自行向C取得授權 第三種可能,B雖已取得C授權 但其所簽合約為conditional agreement而阻卻license向後implied效果 此種合約型態業經CAFC於若干案例肯認 第四種可能,C從A處(成品廠)可收取之權利金較高 故拒絕授權B(零件廠) 其他可能則留待各位思考,於此不另贅述... ※ 引述《Lawrence (世界人世界觀)》之銘言: : 請教各位先進 : 事實: : A公司向B公司購買零組件 : 但該零組件包含三個專利 : 三個專利權屬C公司所有 : 問題: : 為何在A公司向B公司買零組件的採購契約中 : A公司需另得C公司之授權繳交權利金 : 而不是向B公司購買零件而有權利耗盡原則的適用? :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82.238
文章代碼(AID): #15M7SqN8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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