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是我太嫩,還是事務所都這樣?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時間18年前 (2006/12/15 20:26), 編輯推噓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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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有兩種情形: 本所意見,要錢,且不是一兩千 這時候意見就給的詳細 本所意見,不用錢,或低於一兩千 那也絕對會反應在字數上,讓in house不是很爽 事務所跟公司我都待過,在事務所的時候,有接到非英文的引證案 此時我會在意見裡說明,俄文德文我看不懂,事務所也沒人看得懂, 最多可以就代理人有翻譯的摘要或圖面猜測意思並做粗略比較, 不過我強烈建議客戶出錢翻譯 如此才能真正幫助答辯 好壞都告訴客戶,出錢大爺可以自己決定 如果不出錢翻譯、要詳細比對、還要包克服核駁 這種起歡的客戶,我也建議他找更適合的其他工程師或事務所 在公司的時候,免錢的意見也寫等於無,一兩千的意見摻疵不齊 所以我都直接不要意見,自己看自己找理由答辯 如果遇到非英文的外國引證案,我確實會跟主管爭取需要翻譯經費 說實在的,當inhouse,並不是一個只需要會稿事務所產品的角色 你要比事務所的人懂技術、甚至也要更懂專利這件事情 就算事務所能給你建議又如何?你還是需要review所有引證案呀!屆時仍然需要翻譯 事務所提供的服務是手腳,in house IP需要自己多用點腦。 ※ 引述《blackkey (blackkey)》之銘言: : 遇到這種情況 建議用電話問 : 不過要考慮時差 : 通常德國美國還有韓國的事務所看到的都是會大致翻譯吧??? : 還有 為什麼是只有申請德國案? : 因為沒錢申請EPO嗎? : 通常restriction requirement/unity 沒啥商量的空間 所以意見才會言簡意該 : ※ 引述《jerico (婷兒養的小熊)》之銘言: : : 您PO的這篇文章簡直打到我的心坎裡 : : 我所在的事務所也有這種情況 : : 之前我處理過一件案子 : : 是一件韓國審定OA(駁進步性,有兩個韓國引證,沒有英文稿) : : 韓國代理人也是說要限縮範圍(情況和上面一樣,有給意見和沒給意見一樣) : : 而且案子拿給我之後 : : 只剩下兩週! : : 我拿到案子之後就很怒(本人不懂韓文,且事務所內部竟然沒人會韓文) : : 直接衝到主管辦公室去,跟主管說這一件我無法作 : : 主管竟然叫我直接把韓國代理人的意見寫給客戶?!(要我敷衍客戶) : : 當然後來我有找一個會韓文但是不會技術的人幫我大致翻譯 : : 最後比對出結果給客戶! : : 有的時候,我真的覺得事務所除了賺錢之外,根本不太管客戶 : : 說實在的!要是我以後當In-house,我絕對不會找我們事務所! : : 不過原PO也不要太怪罪事務所的工程師 : : 有的時候!事務所的工程師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 牡羊座:混蛋!我一定會幹掉你的,看你跩到什麼時候.....(把對方當作假想敵, 直到實力凌駕對方之上為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03.225

12/15 21:08, , 1F
問題就是該事務所服務可是上萬,真正意見連50字都不到。
12/15 21:08, 1F

12/15 21:09, , 2F
自己看一次引證案想答辯方法當然也是我的工作。
12/15 21:09, 2F

12/15 21:10, , 3F
但是我實在很難忍受有事務所敢收上萬卻只是送件。
12/15 21:10, 3F

12/15 21:11, , 4F
再說到翻譯,我不認為這是公司必須支出的費用。
12/15 21:11, 4F

12/16 13:22, , 5F
純吐 "不認為這是公司必須支出的費用" 難怪你會去當in
12/16 13:22, 5F

12/16 17:31, , 6F
"敢收上萬卻只是送件",複代理人送件工錢就在US$250~300
12/16 17:31, 6F

12/16 20:42, , 7F
美國代理人這麼便宜喔~之前看到都350up
12/16 20:42, 7F

12/17 02:02, , 8F
US$250~300只是出"手腳"的費用,用到"腦袋"的都超過1000
12/17 02:02, 8F

12/17 23:22, , 9F
s兄,這只是觀念上的差異,跟我身在何職位有關嗎?
12/17 23:22, 9F

12/17 23:24, , 10F
我認為事務所敢跟我收服務費,起碼也要有個初步的翻譯分析
12/17 23:24, 10F

12/17 23:25, , 11F
不管你那翻譯是怎麼來的,但是不要跟我收錢結果案情都是猜
12/17 23:25, 11F

12/17 23:29, , 12F
還有樓上各位,我說上萬可不是一萬多....我不會那麼沒概念
12/17 23:29, 12F

12/18 15:33, , 13F
何不食肉糜...
12/18 15:33, 13F
文章代碼(AID): #15WfH_yJ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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