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排版][原5/21 討論] 不為發明申請專利 為讓 …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外商經理 (台北--Male))時間18年前 (2007/07/24 23: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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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太長了 恕刪 我認為美國專利最霹靂的地方就是 continuation application 看過很多專利可以寫出規避前案 可是又可以抓到競爭對手的繼續案專利範圍 如果覺得NTP的專利太複雜 可以看 st clair 告 sony 等數位相機廠商的專利 (US pat 5,576,757 及後續案) 就知道有時候好人先生並不能拯救這個世界 如同我前面講的 NTP這個案子比較有趣的是有關於 preliminary injunction 的認定標準 ※ 引述《nesbioeng (nesbioeng)》之銘言: : 謝謝 canonball, lkw, arutile 參與! : 想說明 囿於個人的上網習慣 我不會那麼快回頭察看原先文章是否有更新 但是大概一週會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45.156
文章代碼(AID): #16fXfTNX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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