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美國發明專利持有比例的問題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why)時間17年前 (2008/02/17 10: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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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美國發明專利持有比例的問題 請問申請美國發明專利時 因為發明人A 要和所屬公司B共同持有專利 在美國的狀況 是不是一定要註明持有比例才可以送件?不能就說是兩方一起100%的擁有嗎? 而持有比例的大小會產生什麼影響呢? 比如一個40% 一個60% 對未來會有什麼影響? 今天公司要我取得一個已公開的而且也被駁回的案子的卷號(reel/frame number) 但問了事務所 事務所跟我說還沒得到這組號碼.. 離申請日都已經快兩年了耶.. 請問這很正常嗎? 事務所跟我說要知道專利的持有比例 代理人才能幫我們送件 才能取得卷號 這個件疑似是受讓書 我聽不是很懂 感覺這不是一開始申請就該處理好的嗎? 我就很困惑 都已經公開了 還被駁回了 會沒有卷號嗎? 因為公司還在考慮要不要變更代理人 所以有點擔心這時候代理人才要幫我們送件去取得卷號 會不會影響到未來代理人變更事宜... 一大串問題 很不好意思 還請了解的版友幫幫忙 如果處理這件事的事務所看到這篇文章 請不要介意 我對貴司沒有惡意 因為我每天都被老闆罵每件事情都要作完SWOT分析才能呈報給他 所以我必須試圖搞清楚這些事情 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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