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新型與發明的抉擇
這些天,又思考了各種得失
覺得最有效的申請策略:
1 提出我國發明申請
2 一年內
2-1 視專利之價值,提外國申請案,並主張優先權
2-2 視請求權之需求
2-2-1 提新型申請,並主張國內優先權,以取得證書 --> NG
2-2-2 提提早公開申請,以取得暫時保護
3 十八個月早期公開,取得暫時保護
4 三年,視專利之價值申請實體審查
5 審定以前,盡量修正申請專利範圍,獲取最大權利
如此最大的好處是:
1 初期投入的費用少
2 有三年時間評估商機
3 有很長的時間修正申請專利範圍
4 延後繳納年費,卻又可獲得暫時保護
5 隨時都可改請新型,進可攻退可守
※ 引述《zstar (zstar)》之銘言:
: 新型、與發明兩種制度都有很吸引人的特質:
: 新型具即效性;
: 發明保護期長,且有較嚴謹的檢索、審查、修正流程。
: 一個物品發明,第一次申請是在台灣申請。
: 各位會給發明人怎樣的建議呢?
: 1. 新型/發明同時申請,三年內視狀況提發明實審。
: 2. 僅申請新型,半年內視狀況提大陸發明或新型申請案。
: 3. 僅申請發明,視狀況申請實審、提早公開、或改請新型。
: 謝謝各位的意見,或其他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69.233
推
10/10 22:28, , 1F
10/10 22:28, 1F
→
10/10 22:30, , 2F
10/10 22:30, 2F
推
10/10 22:40, , 3F
10/10 22:40, 3F
→
10/10 22:43, , 4F
10/10 22:43, 4F
※ 編輯: zstar 來自: 203.73.69.233 (10/10 22:45)
→
10/10 23:00, , 5F
10/10 23:00, 5F
推
10/11 00:51, , 6F
10/11 00:51, 6F
→
10/11 00:51, , 7F
10/11 00:51, 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Patent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