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專利申請被要求修正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愛‧簡單最好)時間16年前 (2009/10/08 02:46), 編輯推噓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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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croOptics (糟糕信砍錯了 請再寄)》之銘言: : 建議您 直接去找該案的審查官 當面問好啦 : 至少要打個電話問一下 最少在送件時先給審查官過目 : 一定要在送件前Fax給審查官 他能夠接受再送 : lkw大看來是審查官 應該建議局裏 : 1. 像地政機關編寫申請手冊 地政規則是給地政士和代書看的 : 2. 應該充實局本部和各地服務處的申請義工 : 3. 有專門審查官輔導個人申請人 : 這些地政機關都有啊 地政表格也很多 就算我懂土地法 : 我也是不懂申請手續 但有了上述三種機制 我兩小時就省6000 : 而且這種人還不少 還有很多人沒唸過行政或土地法 : 光從這點 陳先生還是對臺灣有點貢獻 : 所以這怎能說 個人申請人是夢魘呢 : 如果 貴審查官去它機關辦事 結果明明很簡單 : 就要花錢 您會不會很生氣呢 : 連法院都有訴訟輔導科了 要不然申請一些替代役來幫忙 : 請建議美花大人一下 局網有說明書撰寫說明,也有審查基準 因為專利申請文件比M兄所述其他類的申請文件複雜太多了 如果真的把局網那些資料都看完,要寫一份像樣的說明書也不會太難 各地服務處有沒有義工我是不知道 至少百世大樓三樓有服務台,局裡的程序人員都要排班去坐檯,中午也沒休息的 另外也有排班的專利代理人可供免費諮詢,就在三樓服務台旁邊的小房間 外面還有雜誌報紙沙發電視,(不過那些排班代理人有些是來做生意的XD) 個體戶對審查官來說,一直是個麻煩事(請原諒我這麼說,但這是事實) 局內應該很多審查官遇到申請人不太會寫,發完第一次oa後 若申請人不知道怎麼改,或是有不了解的地方,常常都是用mail方式往來 等內容確認之後再正式送件至局 但老實說,個體戶五花八門的問題都會有,明明確認過的版本已經沒問題 結果送進來的又是前一個版,打電話去,結果他告訴你寄錯了 局裡的立場是"幫助申請人拿到專利" 這個原則上面的頭都不知說過多少次了 現在審查官也不像以前一樣,以核駁申請人的專利為目的 給你核准我拿點數,大家開心 裡面有句話"准了就沒事了" 只要申請人,局裡並不是沒有管道可諮詢 或許是宣導不夠,申請人並不知道有這些服務 但從另一個角度想,這些初次申請的申請人,在這次的申請之前 局內的宣導從你眼前飄過,你會注意? 宣導是必要,但申請人更應主動詢問 現在的公務機關,跟以前差很多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3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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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w大 您說的我懂 但是如果美花局長自己跑法院和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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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懂小老百姓的無奈 像Wahaha99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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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TIPO或事務所的訓練 當初這些我就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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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在外翻時 還被罵的滿頭包 後來發覺就這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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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沒管道 至於服務 我當然知道 但L大如真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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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或法院 您就知道真服務和假服務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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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淋浴雄師說過的 喊起來很容易做常常又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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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這一行 賺公司的錢不能手軟 但很多發明家多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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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老實的很可愛 難道大家不應該幫忙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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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說一下 與其發文耽誤審查官大人的時間 不如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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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前主動讓審查官或義工或替代役有幫個體戶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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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提供免費的電腦和工本的列印支出 至少讓修正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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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送進局 這樣不是兩全其美 有時對人民好 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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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務員不好 有時是雙贏 這是行政法和實務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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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差 也是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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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L大勿見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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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TIPO人力配置以及管理上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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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手段中宣導不夠,造成民眾的不解與審查人員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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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 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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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pE84eE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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