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優先權的問題?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forman)時間16年前 (2009/12/11 23:14), 編輯推噓2(2017)
留言19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 引述《sealoe (YoY)》之銘言: : 首先先謝謝回大小弟前一個問題的先進們 : 關於, 有先進建議小弟採用先送件, 其後看賺不賺再採取內優先權的方案 : 假設小弟先送件, 因為沒有實體檢查, 所以也沒過不過通不通過的問題對嗎? 1.國內優先權-發明、新型 2.實體審查-發明、新式樣 根據上述1.與2.得知-發明 3.發明-程序審查、公開前審查、實體審查 18個月後公開 三年內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實體審查 一年內可以主張國內優先權。 : 而一年後, 如果小弟覺得該專利合算, 此時, 必須重新把原專利潤飾過 : 重新申請, 但是這個申請可以聲明自己有前一個專利的優先權,所以 : 就算別人中間插一個一模一樣的申請案, 此時會過的也是小弟的申請案 : , 而別人的會無法通過是這樣嗎? 一年內可以主張國內優先權。 別人申請案不會通過是因為你申請在先。 你的申請案要過,也是要你提出實體審查並且符合專利要件三元素才行。 是否不屬於法定不予專利之發明? 是否牽涉國防安全機密之發明? 是否屬於交戰國中對方國家人民申請案? 現在已經可以申請動、植物專利囉,但是複製人不行喔。 : 這時候, 小弟把產品拿到市面上販賣, 假設A 看到好賺, 複製小弟的產品 : 這時候, 小弟再把原專利潤飾過後取得新專利, 此時A是否需要停止她的生產? : A是否有賠償方面的問題? 1.你產品是否應用你原專利技術? 2.原專利潤飾後應該會有進步性問題,恐怕無法取得專利權。 3.A若不知道你專利,或是知道你專利,不一定要停止生產。 若你專利是台灣申請,A於大陸生產產品,你也不能主張排他權。 這是因為專利系屬地主義。 4.你沒有警告A,A不一定要賠償你。 5.在美國,你知道A侵權,但是拖了很久才去告,會有Latch問題。 : 假設, 有B覺得在大陸這東西有市場, 去大陸申請專利, : 這樣, 要是我能證明該方案我在台灣早已經有申請 : 是否能撤銷B的專利, 甚至於在大陸申請該專利? 撤銷b專利可以使用先前技術,不侷限於產品或專利 任何形式公開的電子文件、網站、資料、期刊、論文都可以使用 既然B專利都被你撤銷,你也不能申請相同專利。 : 先謝謝各位先進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50.235

12/12 01:13, , 1F
依據申請時原說明書與圖示內容提出修正<-是指原申請案?
12/12 01:13, 1F

12/12 01:14, , 2F
(被主張國內優先權的基礎案)
12/12 01:14, 2F

12/12 01:14, , 3F
還是主張國內優先權的後案?後案不見得不能加NEW MATTER
12/12 01:14, 3F

12/12 01:15, , 4F
只是涉及新事項的請求項在比對時不能沿用優先權日為比對
12/12 01:15, 4F

12/12 01:15, , 5F
基準日
12/12 01:15, 5F

12/12 05:01, , 6F
推樓上 內優先權的適用範圍 在台灣還算是新議題吧
12/12 05:01, 6F

12/12 05:02, , 7F
不知道 本文 原po 所認知的不能加入 new matter 的見解
12/12 05:02, 7F

12/12 05:03, , 8F
是從何而來 ????有依法而來的實質見解嗎????
12/12 05:03, 8F

12/12 05:05, , 9F
如果只依據以往 優先權日 所適用的精神來看
12/12 05:05, 9F

12/12 05:06, , 10F
並不會有這樣的限制 有法從法 無法從慣例
12/12 05:06, 10F

12/12 05:06, , 11F
這樣來推論 也許比較有根據吧
12/12 05:06, 11F

12/12 05:08, , 12F
另外 原 po 大大 我不過是丟了顆有趣的小石頭
12/12 05:08, 12F

12/12 05:09, , 13F
這樣就說 偶在騙錢 .........Q,Q ~~~~~~
12/12 05:09, 13F

12/12 05:10, , 14F
大人 請問在 BBS 上假設一下 犯了什麼罪 Q^Q
12/12 05:10, 14F

12/12 07:58, , 15F
我覺得給專業賺錢應當, 我自己想寫一個的目的是因為
12/12 07:58, 15F

12/12 07:58, , 16F
我請別人做一件事情的時候, 我最少必須有點"懂"
12/12 07:58, 16F

12/12 07:59, , 17F
因為我看了很多專利, 不要說專業, 我都可以迴避掉
12/12 07:59, 17F

12/12 07:59, , 18F
所以, 我認為, 如果要跟事務所打交道, 基礎的知識還是要有
12/12 07:59, 18F

12/12 08:00, , 19F
才會有自己寫一個的想法
12/12 08:00, 19F
※ 編輯: forman 來自: 61.230.17.158 (12/12 09:49)
文章代碼(AID): #1B8c6vkK (Patent)
文章代碼(AID): #1B8c6vkK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