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平行輸入的問題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kcla)時間15年前 (2010/11/29 23:12), 編輯推噓5(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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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因為之前沒有寫清楚 產品為原產地美國A廠商 ( 中文譯名為B) 朋友是在美國買 多的就在網路上轉售 (應該是俗稱水貨吧?) 現在A公司的亞洲代理商 主張 1. 他是獨家代理商 所以別人不可以販售該產品 2. 他有把B註冊商標 (朋友有去查商標的確有被註冊了) 所以任何賣家不可以刊登這個品名的商品 (例如在標題不可以提到) 3. 有把A公司也在台灣註冊商標 所以主張跟2一樣 (但是智財局沒有查到) 4. 並且質疑只要不是代理商賣的就是仿冒品 5. 基於上述三項 他說他會執行法律權利 朋友很擔心想知道真的有觸犯法律嗎? 另外2和3真的有依據嗎? (這是我自己的疑問 因為我在很多網拍上都看到一堆標題寫LV PRADA這樣的字眼水貨商品販賣…) 謝謝各位專家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52

11/29 23:29, , 1F
那買Wii日版水貨的通通被台灣老任抓去關了( ̄ー ̄;)
11/29 23:29, 1F

11/29 23:36, , 2F
請對方來函說明一下哪幾條吧, 然後美國採購的收據存好
11/29 23:36, 2F

11/30 09:09, , 3F
你朋友賣的量是不是很大?
11/30 09:09, 3F

11/30 10:34, , 4F
放著阿 不用管他 (OS:大不了被抓去關半年...)
11/30 10:34, 4F

11/30 13:38, , 5F
虎爛你的,二手車商都沒有車廠的商標權,他們不能賣車嗎?
11/30 13:38, 5F

12/01 17:24, , 6F
4.肯定不對~~仿冒不等於水貨
12/01 17:24, 6F

12/01 17:26, , 7F
你朋友買的是美國的 並非引用獨家代理商申請之商標
12/01 17:26, 7F

12/01 17:29, , 8F
你就在那個網拍上寫清楚"水貨(美國帶回)""轉讓"
12/01 17:29, 8F

12/01 17:29, , 9F
避免混淆誤認
12/01 17:29, 9F

12/01 17:30, , 10F
但是現在有個問題~我不大確定的是耗盡在台灣可否用契約排除
12/01 17:30, 10F

12/01 17:30, , 11F
美國可,歐盟不可,台灣不知
12/01 17:30, 11F

12/01 21:48, , 12F
可以用契約排除啊 問題是通常買東西沒在簽約
12/01 21:48, 12F

12/01 23:45, , 13F
回b大: 權利耗盡是指物權吧, 契約排除僅有債權性質
12/01 23:45, 13F

12/01 23:46, , 14F
例如A在國內向片商B合法取得光碟(著59-1),AB間有不得轉賣契約
12/01 23:46, 14F

12/01 23:47, , 15F
而A卻轉賣給C, A並未有著91-1I的刑責,僅有債務不履行的問題吧?
12/01 23:47, 15F

12/01 23:51, , 16F
在專57II和施細39爭議為何以契約認定權利耗盡範圍修法原因
12/01 23:51, 16F

12/01 23:52, , 17F
我的理解是這樣啦 XD
12/01 23:52, 17F

12/02 17:28, , 18F
C大說的是對的 以契約排除不正確 應該說以契約另為約定
12/02 17:28, 18F

12/02 17:29, , 19F
但僅能約束相對人且僅有債權上效力
12/02 17:29, 19F
文章代碼(AID): #1CyyBcU6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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