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申請專利是合法的嗎??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時間14年前 (2011/06/15 07:38)推噓1(1推 0噓 5→)留言6則, 3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都沒人要回阿.........
※ 引述《cloud135 (等一杯咖啡的時間)》之銘言:
: 假如實務上應用治療某病之習知成分A藥與B藥(以上二藥均屬處方要,且在我國均無專利
: 權)組合起來投藥可以比單獨施用A藥及B藥獲致更佳之治療效果;同時,由於此種組合使
: 用所具備之加乘藥效,可減少其個別劑量,而降低因長期服用或高劑量所導致之副作用,
: 因此乃擬以1:0.03之比例組合A藥及B藥,在調製成C藥之注射液及錠劑,定名為「用以預
: 防及治療某病之醫藥組成物C」申請專利
: 請問那這樣的話到底具不具備新穎性啊?
如果 沒有相關前案教示 (明示 or 暗示) 此兩種藥的組合 以及 其獨特的功效
新穎性是 OK 的...... 進步性 基本上也是 OK.........
評斷細節可以去看審查基準 第三章 專利要件....
: 若可以就C藥取得專利,那藥師乙讀過專利資料後,在實驗室中按照專利證書所載方法
: 自行調製成C藥,是否侵害專利權呢??
藥師乙配藥的目的何在?????? 是否有專利法 第五十七條 的適用????
若無第五十七條的適用 基本上是侵權的
但是 要如何舉證 證明侵權行為 .....這會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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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8.16.38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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