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手工藝用品是否適用申請新式樣專利?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時間14年前 (2011/07/28 04: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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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製作手工藝用品, 把A+B作結合→C (例如:皮革+布料→布皮包) (例如:布料+紙板(自創版型)→布盒) 這樣的東西適用於申請新式樣專利嗎? 如果這樣的東西可以申請新式樣專利,且通過的話, 那豈不是只要使用到:皮革+布料→布皮包 就有侵害他人的可能性?(若涉及營利) 並且手工的物品作出來不可能都完全一致, 那還有侵害其專利的可能性嗎? 另外: 上述範圍算的上是112條第2款(純藝術創作或美術工藝品) 不予新式樣專利的部分嗎?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因為不是專利人,所以用語可能很生澀, 煩請大家多包涵,謝謝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230.49
文章代碼(AID): #1EC7GidC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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