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專§26 不明確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forman)時間13年前 (2012/11/29 00:39),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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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glauhk (我要當陽光型男!!)》之銘言: : 今天有接到一個OA 很莫名奇妙 拿來跟大家分享一下 : 說 明 書: 一X方法,其包含有一分解劑,用於將A分解成B; 該分解劑得為YY。 : 申請專利範圍: 一X方法,其包含有一分解劑,用於將A分解成B; : 第一次OA : 該分解劑不明確,因為所屬技術領域具通常知識者無法推知該分解劑 : 於YY以外的其他可能 所以其為不明確。 : ^^^^^^^^^^^^^^^^^^^^^^^^^^^^^ : OA回應 : 專利法並未限制實施例之數量,故僅有單一實施例亦難稱不明確。 : 審定! : 同第一次OA之內容.... : 想請教一下版友們 這審委的處分是不是有哪怪怪的?! 還是說 只是我少見多怪? 1.一種方法,包括: 提供A;以及 提供C與A反應,以產生B。 2.如請求項1所述之方法,其中C為XY。 3.如請求項1所述之方法,其中C為一分解劑。 4.如請求項3所述之方法,其中該分解劑為X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9.54.33

11/29 10:56, , 1F
明明是一樣的東西卻有完全不一樣的FU 高!
11/29 10:56, 1F

11/29 11:40, , 2F
這個寫法比較像正常的方法項 (要件是各個步驟)
11/29 11:40, 2F

11/29 11:41, , 3F
原po 的說的那個形式 分不出步驟在那裡.......
11/29 11:41, 3F

11/29 20:11, , 4F
大陸審委有的會直接要你1 2 3合併囉 如果說明書實施例不夠
11/29 20:11, 4F

11/29 20:11, , 5F
+4 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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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1:13, , 6F
大家討論交流,可以收穫更多。
11/29 21:13, 6F
文章代碼(AID): #1GjZuwUI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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