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放寬專利優惠期 立院三讀通過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時間8年前 (2017/01/06 20:37), 編輯推噓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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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610148&ctNode=7452&mp=1 立法院院會今日審查通過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優惠期制度相關要件,包括將發 明及新型專利之優惠期期間,自本國申請案申請日前6個月放寬為12個月,並將發明、新 型及設計專利得適用優惠期之公開態樣,放寬為凡出於申請人本意或非本意的公開皆得適 用,同時刪除須於申請時聲明主張優惠期之程序要件。 此次修法鬆綁優惠期相關要件,擴大為申請前公開之人獲得專利保護之可能性,有利於創 新及技術的流通。新修正條文經總統令公布後,其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另行訂定。 三讀通過專利法部分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檔,正式條文以總統令公布者為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28.1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483706272.A.150.html

01/06 20:43, , 1F
感覺沒什麼用,優惠期的概念並不排除兩個案件組合
01/06 20:43, 1F

01/06 22:21, , 2F
這樣在一年內反而會變成先發明主義嗎?
01/06 22:21, 2F

01/06 22:26, , 3F
比如說,A案在D日公開,相同B案在D+7日申請,之後A案在
01/06 22:26, 3F

01/06 22:27, , 4F
D+20日申請,之後舉證該公開事實,即可使B案喪失新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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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22:27, , 5F
故A案為有效專利這樣 ??
01/06 22:27, 5F

01/06 22:31, , 6F
然後效期延後一年 XD
01/06 22:31, 6F

01/06 22:48, , 7F
回J大 新法條的『非屬第一項各款或前項』的前項是指..?
01/06 22:48, 7F

01/06 22:52, , 8F
回A大 您的問題跟新法無關 B案在D+7日申請 會被A案D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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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22:53, , 9F
開事實駁新穎性 而A案在D+20日申請會因23條被B案核駁
01/06 22:53, 9F

01/06 22:55, , 10F
甲乙均不予專利的老題目 XD
01/06 22:55, 10F

01/06 23:55, , 11F
所以B案不是自始無效阿....話說美國的制度這方面好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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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23:57, , 12F
點不同?
01/06 23:57, 12F


01/07 09:18, , 14F
B案申請前己被他人公開 缺乏新穎性
01/07 09:18, 14F

01/07 09:19, , 15F
當然是無效
01/07 09:19, 15F

01/10 20:27, , 16F
我突然覺得P大的點子銀行是可行的...
01/10 20:27, 16F

01/10 20:28, , 17F
應該說,蟑螂銀行 XDD
01/10 20:28, 17F
文章代碼(AID): #1ORu-W5G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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