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告前專利實施已刪文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Jenson)時間4年前 (2020/03/13 18:22), 4年前編輯推噓7(704)
留言11則, 4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Hi 各位大大,以下有一案例想要請教大家 競爭對手有件台灣發明專利A於2019年1月申請,當年12月核准公告, 該發明專利目前沒有看到公開案,是直接就是公告案。 有件產品B於當年6-8月完成開發,9月開始出貨。 已確認產品B的範圍被專利A所涵蓋。 請問: 1. 9-12月會有侵權風險嗎? 期間也未收到專利權人的任何通知,似乎也不符合41條? 2. 12月之後的生產販賣,損害賠償會如何計算? 2-1 目前實務上通常是用專利法97條的哪種算法? 2-2 若是採用利益說,減掉9月之前的前期準備費用(例如開模費), 還尚未損益兩平,是否就不用賠償? 或我的算法有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128.2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584094953.A.B12.html

03/13 19:22, 4年前 , 1F
亂想的吧 發明為什沒有早期公開
03/13 19:22, 1F

03/13 19:28, 4年前 , 2F
因為還沒18個月
03/13 19:28, 2F

03/13 20:26, 4年前 , 3F
1. 專利權自核准公告之日起開始生效
03/13 20:26, 3F

03/13 20:27, 4年前 , 4F
2. 我比較好奇 你為什麼會這麼想??
03/13 20:27, 4F
1. 好奇,41條公告前的補償金,是不是無法適用未公開這種情形 2. Sorry 應該是想問損害賠償,補充問2-1,2-2 ※ 編輯: jenson (114.137.56.126 臺灣), 03/13/2020 21:35:15

03/14 00:20, 4年前 , 5F
補償金不適用未公開應該是沒錯
03/14 00:20, 5F

03/14 00:28, 4年前 , 6F
怎麼算就原告選一個自己最有利的主張
03/14 00:28, 6F

03/14 00:29, 4年前 , 7F
被告也可以主張對自己有利的事項
03/14 00:29, 7F

03/15 16:15, 4年前 , 8F
這一兩年其實發明審很快,有些案子在一年內就收過1STOA
03/15 16:15, 8F

03/15 16:21, 4年前 , 9F
其實你換個角度想,就算這案子有18個月早期公開,也吃不
03/15 16:21, 9F

03/15 16:22, 4年前 , 10F
到9-12月的補償金
03/15 16:22, 10F

03/15 16:23, 4年前 , 11F
(在假設該案並非這麼快就核准的前提下)
03/15 16:23, 11F
文章代碼(AID): #1UQrxfiI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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