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台灣專利讓與,過去侵權行為已刪文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該是時候了)時間2年前 (2022/02/13 21: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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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ermion (fermion)》之銘言: : 請問各位前輩,台灣專利的專利權在前手轉讓給後手之後,轉讓前的第三方侵權行為所構 : 成的損害賠償,依據台灣法規,應該是歸前手還是後手? 感謝!! 有權利,方生侵害; 所以,對專利權所移轉之後手,除非專利權之前手將專利侵權行為所生之債一併讓與外 ,自然無損害可言(侵害當下,後手非專利權人)。 另外,如果專利權之前手於訴訟繫屬中發生專利權之移轉, 專利權之後手依當事人恆定原則,繼受前手之訴訟地位,當然取得損害賠償請求權。 個人見解,供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08.104.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644760120.A.87D.html
文章代碼(AID): #1Y2GmuXz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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