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新聞] 公費留學生返國服務 可延緩15年

看板PhD (博士班)作者 (六百)時間14年前 (2010/08/16 21:24), 編輯推噓8(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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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樣改變的方向是合理的 如果要硬性規定拿公費就要 "回台灣" "服務" 那就要保證回台以後保證給他們服務的機會 就像公費醫科(還有老師?我不確定現在老師制度怎樣 及還有沒有公費?)一樣 國家安排到需要的地方 但是就我所知 我國公費留學政策從來沒有相關制度 說要你回來服務 其實只要你回來 沒有要你服務 回來開計程車 賣雞排 失業在家都可以 就算能去一些靈界大學任教 從國家利益角度會比在國外扶植一些人脈划算? 我覺得只是表面公平 真正浪費 當然 在國外的哪一些機構任職服務可以延緩回國或甚至視同回國 是可以討論的 學術機構 國際組織 其他 NGO NPO 比較沒有問題 五百大企業的大門我是覺得有點開得太廣了 去某些企業當幾年基層員工我覺得還真的想不出對台灣有什麼間接利益 我覺得應該至少要依據企業性質篩選一下 甚至加入像是 "一定年限以內要做到一定級職以後才可以視同服務" 的規定 --- 還有 十五年的意義 我覺得出發點應該是希望出國留學者能有所成就以後再回國服務 不過我是覺得連這種規定都有點無謂 在國外學界業界打拼了十五年 還沒拼出啥搞頭的人 回台灣混 對台灣大概也沒啥大貢獻 如果是已經建立中上程度的學術地位或成為中階主管的 硬是要人家回來從頭開始 也是浪費人才 有意義的只剩下絕少數真正有極大學術貢獻/工商業影響力的人 而這種人 他願意回來服務是人家自願奉獻 你不拿錢相逼人家也是會回來 不回來的也不會為了幾百萬台幣的債回台灣 就算硬要有這個十五年條款 我覺得也應該列出一些 在這十五年以內解開就可豁免此責任的成就(?)比方說: 收一定數量的台灣留學生(必須是在台拿到學士以上學位後出國)與博後 主辦一定數量的 有一定數量台灣學者參加的國際研討會 跟台灣學術單位進行一定規模以上的學術合作 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10.75.57 修錯字 ※ 編輯: boblu 來自: 131.212.202.90 (08/17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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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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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但是我認為10年也許比15年妥當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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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四年就很夠了..公費留考就是要送人出去回國貢獻, 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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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有變不願回國賠錢就好了.. 15 年後的定存滾一滾大概都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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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差不多了..佛心來的.. 需要 postdoc 經歷, fellow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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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是三年, 現在給四年其實很合理. NIH 的 post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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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llowship 也規定之後不走學術去業界是要還錢的..拿公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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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條件約束..不想被拘束就別拿公費 改請留獎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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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13:27, , 9F
現行制度優秀的人回來自然就有較高機會找到工作, 改成 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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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結果就是優秀的那一批都不回來了..回來的都是沒那麼優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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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對國家比較划算? 還連小孩教養問題都考慮到 真是體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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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13:32, , 12F
公費最早是有保障回國的工作的, 後來人數多了之後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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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對國家比較划算?這是個好問題.投資的眼光要看遠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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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留下來的人將來對台灣的貢獻一定會比較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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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領域為例,早期來自台灣留下來的學者比中國多,所以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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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申請學校時也佔了點優勢,現在台灣學生變少,留下來的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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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學術界,能在admission上發揮作用的更是少,惡性循環十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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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原本是台灣學者創立的學會,已經幾乎要被中國學者take 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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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只剩少數老一代的人還能發揮一點點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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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來看,不是還不還錢,或幾年以後還的問題,而是什麼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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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麼樣的環境能讓他發揮最大效用的問題,這才是投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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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O大補充保障工作的制度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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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還是認為 回國的義務跟保障工作應該要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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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22:19, , 24F
除此法以外 我認為 "回不回國" 跟 "回不回饋" 無他法可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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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22:21, , 25F
另外 溯及既往這點我感覺確實可議 不管規定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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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你申請的時後就同意這樣玩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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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結論依舊是:方向可肯定 細節可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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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23:35, , 28F
其實也都瞭解, 真正最優秀的那一群, 在公費改成這樣之後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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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可能回台了. 今天一樣可以還錢贖身, 但把年限拉到 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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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用利息不知是甚麼想法.. 政府也不是只有公費了, 留獎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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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已經改成沒有返國義務了.. 這樣做乾脆全部拿掉返國義務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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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明, 不需弄個 15 年殼子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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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23:44, , 33F
我出來那年改成可以留下來做 postdoc 四年上限, 真有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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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決定要回台還是留美 剛好.要留美就把錢還了.別再佔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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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接下來就是你自己的生涯規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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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QJmCxV (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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