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辭職?
※ 引述《wind3 ( N 有)》之銘言:
: 個位前輩朋友,我今年剛考上高考,也報到了
: 本來不想考,也對當公務員不是很有興趣,無奈上了之後
: 說要放棄資格有點太可惜。
: 聽說是做四個月就可以有考試證書,那考試證書有什麼用呢?
: 是說以後要回來當公務員,就不用經過考試了嗎?
: 可是我還聽說要幹到十個月才有銓敘,才有公務員的資格,
: 想請問到底四個月跟十個月的規定有什麼差別呢?
四個月後的確是有考試證書,但那時你並不是正式的公務人員
你只是在試用階段
試用期六個月,六個月後(也就是你說的總共十個月)
你才會變成正式的公務人員,也就是合格實授
當然前提是你的主管都給你訓練及試用合格
目前公務人員如果辭職了就變非現職人員
如果將來你想回來就目前的制度看來非常的難
因為現在各機關找人都要求要現職人員
所以那個證書...你要問我有什麼用...其實就目前制度
我也想不太出來它有什麼實質的用途
除了證明你是公務人員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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