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替代役考上公務員的權益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mryue075 (mryue075)時間18年前 (2006/07/06 21:06)推噓4(4推 0噓 4→)留言8則, 5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 引述《kimochii (Listen to Your HEART)》之銘言:
: 我是個替代役役男,僥倖於今(95)年考上公務員(初等考)
: 將於下個月退役,現有一自身權益問題請益:
: 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21條第1款之規定-
: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得享有下列優待:
: 一 轉任公職時,其服替代役之年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請問,該條文是否意謂著
: 我的替代役役期(一年六個月)可算(累積)進去以後我的公務員服務年數
: (各位應該懂我的意思吧?不知道怎麼敘述)
: 有勞先輩解答,
: 並請問以後我到服務單位之後是否需要主動告知,並辦理何種手續來確保此權益;
: 抑或,以後服務單位自然就會知道,然後幫我辦理好相關程序?
: 而所謂『依相關法令規定』,又何所指?
我想當過兵的男生在剛到單位報到時,
應該都有印象吧
人事室會給你一個權益通知書
問你要不要買年資
這在一般兵已經有明文規定
但是在替代役…
我是第一梯的替代役
還記得那時
我們隊上有個人在服役期間
考上公職
當時還一度不允許他保留受訓資格
後來經過一翻努力
才暫時以解釋的方法
讓他保留
重點是替代役因為是新的役別
所以相關法令慢慢增加
而你提到的問題
在一般兵已沒問題,只是替代役較慢修法罷了
所以你所謂的公務員服務年數
所影嚮的是退撫基金提撥及休假的問題
好吧,說的細點就是:
當你報到以後要在三個月內決定是否購買(補繳)服役期間的年資
如果要,就要補繳
如果不要或者是超過三個月(報到日起)就不能申請補繳
至於要不要補繳就看你自已了
一般都會買,因為比較划算
至於為什麼划算,太細了就不說了
想知道的話可以參考退休和撫卹金的算法
或者是問一下單位人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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