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公文消失
※ 引述《fei423 (阿保)》之銘言:
: 的確是有行政院秘書長函,這我也接過。也有總統府秘書長函。
: 至於沒有承辦人連絡方式,通常是層級愈高、愈神祕的機關,
: 愈愛來這招。
: ※ 引述《porkeey (ptt)》之銘言:
: : ----
: : 1.為什麼最上面可以用:"行政院秘書長 函"呢? 這感覺是一個人,不是機關的樣子..
: : 是不是應該要用"行政院 函"才是呢?
: : 2.以前在公文研習的時候都會說明要寫承辦人員跟聯絡方式..可是這個公文也寫得
: : 太簡略了吧,連電話都沒附上去~~~
不只是有行政院秘書長函、總統府秘書長函,還有司法院秘書長函、立法院秘書長函、
考試院秘書長函等等,甚至常看到一些中央部會發的公文發送給各機關時,受文者都是
總統府秘書長、行政院秘書長(或秘書處)、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
長、監察院秘書長等等,感覺上如果是以公佈消息或解釋法令要通知各機關的時候,都
是以總統府或五院秘書長為受文者,以各機關秘書長行文時,大多是各院本部內部事項
另外常見司法院秘書長函復各機關關於法令疑義及解釋的公文。通常以行政院為發文機
關的函好像都是核定下級機關案件,或是發布什麼法令或指示要求下級機關遵守的較多。
我是這麼猜的啦,不知道對不對? 比較好奇的是,行政院秘書處跟行政院秘書長的函文
差別在哪? 好像沒有看過其他四院跟總統府秘書處為發文者的公文?
以前曾經傻傻的,發一份公文出去,受文者就打"總統府",然後他們就打電話來說,
是要請總統出席嗎? 就我這剛考完分發到地方下級小單位的死菜鳥,而且對行政法教
科書講的還算記憶猶新,受文者當然是打機關名稱啊,秘書長也好秘書處也好,不都
是內部單位嗎? 哪裡曉得中央高層單位那麼多名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推
09/12 11:20, , 1F
09/12 11:20, 1F
推
09/12 13:56, , 2F
09/12 13:56, 2F
→
09/12 13:57, , 3F
09/12 13:57, 3F
推
09/12 14:01, , 4F
09/12 14:01, 4F
→
09/12 14:10, , 5F
09/12 14:10, 5F
→
09/12 14:10, , 6F
09/12 14:10, 6F
→
12/09 18:45, , 7F
12/09 18:45, 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PublicServan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5
20
112
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