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公文消失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時間15年前 (2009/09/12 11:17),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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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ei423 (阿保)》之銘言: : 的確是有行政院秘書長函,這我也接過。也有總統府秘書長函。 : 至於沒有承辦人連絡方式,通常是層級愈高、愈神祕的機關, : 愈愛來這招。 : ※ 引述《porkeey (ptt)》之銘言: : : ---- : : 1.為什麼最上面可以用:"行政院秘書長 函"呢? 這感覺是一個人,不是機關的樣子.. : : 是不是應該要用"行政院 函"才是呢? : : 2.以前在公文研習的時候都會說明要寫承辦人員跟聯絡方式..可是這個公文也寫得 : : 太簡略了吧,連電話都沒附上去~~~ 不只是有行政院秘書長函、總統府秘書長函,還有司法院秘書長函、立法院秘書長函、 考試院秘書長函等等,甚至常看到一些中央部會發的公文發送給各機關時,受文者都是 總統府秘書長、行政院秘書長(或秘書處)、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 長、監察院秘書長等等,感覺上如果是以公佈消息或解釋法令要通知各機關的時候,都 是以總統府或五院秘書長為受文者,以各機關秘書長行文時,大多是各院本部內部事項 另外常見司法院秘書長函復各機關關於法令疑義及解釋的公文。通常以行政院為發文機 關的函好像都是核定下級機關案件,或是發布什麼法令或指示要求下級機關遵守的較多。 我是這麼猜的啦,不知道對不對? 比較好奇的是,行政院秘書處跟行政院秘書長的函文 差別在哪? 好像沒有看過其他四院跟總統府秘書處為發文者的公文? 以前曾經傻傻的,發一份公文出去,受文者就打"總統府",然後他們就打電話來說, 是要請總統出席嗎? 就我這剛考完分發到地方下級小單位的死菜鳥,而且對行政法教 科書講的還算記憶猶新,受文者當然是打機關名稱啊,秘書長也好秘書處也好,不都 是內部單位嗎? 哪裡曉得中央高層單位那麼多名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09/12 11:20, , 1F
我也有同感
09/12 11:20, 1F

09/12 13:56, , 2F
我也接過受文者是xx鄉公所民政課 這種怪函
09/12 13:56, 2F

09/12 13:57, , 3F
而發函者是 XX後備司令部XX中心 函
09/12 13:57, 3F

09/12 14:01, , 4F
而笑點在我們公所役政是併在社政課 非民政
09/12 14:01, 4F

09/12 14:10, , 5F
總統府的老闆其實不是總統,而是秘書長
09/12 14:10, 5F

09/12 14:10, , 6F
總統跟總統府,都是機關的地位
09/12 14:10, 6F

12/09 18:45, , 7F
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12/09 18:45,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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