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變相加薪/29機關巧立名目 擬發逾21億獎金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超越自己)時間16年前 (2009/10/04 21:14), 編輯推噓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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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aty (迷火)》之銘言: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4/today-fo2.htm : 公務員變相加薪/29機關巧立名目 擬發逾21億獎金 :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立法院即將審查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立法院預算 : 中心整體評估報告發現,即便立委高度質疑、社會觀感普遍不佳,仍有不少政府機 : 關在無法律授權下,替公務員變相加薪。 : 公務人員俸給及獎金,在「公務人員俸給法」、「公務人員考績法」中均有明確規 : 範,但從九十九年度總預算來看,還有二十九個中央政府機關或所屬機關巧立各種 : 名目發放獎金,總金額達二十一億六千二百餘萬元,其中除國防部所編十一億一百 : 二十萬餘元,以及台灣高檢署編列的三千萬元,分別依「陸海空軍獎勵條例」、「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辦理外,其他二十七個各級機關、十億三千一百餘萬元預算的 : 獎金,都只是以行政院核定函或自訂規定核發,沒有法律授權。 : 報告指出,中央政府各機關巧立名目讓現職人員支領業務推展相關的獎金種類繁多 : ,諸如財務罰鍰、沒收私貨獎金、不開業獎金、工作獎金、破案獎金、學術研究獎 : 金等等,而且都是編列在「人事費—獎金—其他業務獎金」科目中,扣除具法源依 : 據的預算,有爭議的「獎金大戶」依序分別在內政部、中研院、財政部、交通部、 : 法務部,金額都至少一億元以上。 : 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更指出,立法院早於審查九十四年度總預算案時,即通過 : 通案決議,要求全數刪除各機關「績效獎金」,各單位卻仍依然故我;像「財務罰 : 鍰處理暫行條例」早於九十三年即刪除查緝獎金的規定,財政部關務、稅務機關明 : 年度仍編列獎勵金;內政部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部公路總局分別以罰鍰或規費代 : 徵手續費為財源提撥獎金,也都踰越法律授權。 : 報告指出,目前公務人員薪資制度已依工作性質訂有不同的專業加給,以第七職等 : 為例,最高每月高達六萬九千餘元,若再就業務職掌應辦事項另發獎金,明顯有失 : 公平;各機關編列的醫師不開業獎金,都是按月支領,形同額外固定加給,但其他 : 同樣具有專門執行業務資格者如律師、會計師,並沒有支領類似固定獎金,也有欠 : 合理。 立法院預算中心整體評估報告尚未發現: TVBS新聞 2009.07.03. 【離譜!立院職員、工友 月領1萬3津貼】 離譜!立院職員、工友 月領1萬3津貼 TVBS 更新日期:"2009/07/02 18:16" 立法院現在休會,不過您大概很難想信,立法院開議期間,所有的職員包括公務員, 通通都有所謂的會期津貼,不分職等,一律都補貼1萬3千元,加班還另外有加班費, 就連不用開會的工友,也領有對折津貼6500元!1年下來,立法院要多花7100萬元。 事實上,各級議會也都有類似的補助,到底合不合理?引發爭議。 TVBS記者謝曜州: 「現在立法院休會,不過開議期間,立法院的職員跟公務人員都享有開會津貼,每個 月可以多領1萬3千元。」不分職等、不分工作內容,通通有補助,更誇張的,連修花 剪草的工友也有份。 記者:「補助有需要嗎?」 立院工友:「這個我不知道,你要問坐辦公室的。」 工友根本不開會,照樣有半折津貼6500元,立法院425位員工,加上323技工,1年下 來發的會期津貼總共7100萬元,開會開太晚,除了津貼,還另外再領加班費,讓立委 助理看了超眼紅。 立委助理:「助理本身就比委員還忙,還要準備一些資料,更何況工友他們工作量也 沒增加這麼多。」 立法院長王金平:「民國84年,我們立法院會決議的事情,我們只是在執行院會決議 的事項。」 院方解釋,說發津貼有2大理由,一來會期間,員工不能隨意請假,所以要補償,但 別忘了他們有休會期間。二來各級議會都有,立法院只是比照辦理。 確實,各級議會 也有類似補助,像是台北市議會就有所謂的「加勤費」,職員1天8百、技工1天6百。 議會開會就是本務,本務薪水之外還有其他名目,讓職員薪水硬是高人一等,這恐怕 會讓辛苦工作的薪水階級,看了既羨幕又忌妒! http://www.ssttpro.com.tw/archives/4564 ==================================================================== 所以: 立法院預算中心整體評估報告尚未發現上述轉錄新聞報導,或許是漠視新聞評論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0.44

10/04 21:46, , 1F
阿就是立院被人爆料亂立名目領錢,才會搞後面
10/04 21:46, 1F

10/04 21:47, , 2F
這些所謂的變相加薪的調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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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1:48, , 3F
這些利委就是這副嘴臉啊,你不賣他面子
10/04 21:48, 3F

10/04 21:49, , 4F
他就想盡辦法也讓你也不會好過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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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0:18, , 5F
那個院方解釋拿來看這次被說巧立名目
10/05 00:18, 5F

10/05 00:18, , 6F
的科目 有那一些不一樣?
10/05 00:18, 6F

10/05 00:19, , 7F
破案沒獎金 只靠績效 做到績效誰會想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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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0:19, , 8F
做 沒收獎金 沒有獎勵 海關人員那會認真
10/05 00:19, 8F

10/05 00:20, , 9F
驗『超量』的貨? 真不知道說啥才好
10/05 00:20, 9F

10/05 00:21, , 10F
重點在於這些獎金發出去有沒有相對效益
10/05 00:21, 10F

10/05 00:21, , 11F
而不是應不是發不發的問題
10/05 00:21, 11F

10/05 00:34, , 12F
獎金會有養案的問題
10/05 00:34, 12F

12/09 17:17, , 13F
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12/09 17:17, 13F
文章代碼(AID): #1Ao9_Jtc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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