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保留資格後如何分發
※ 引述《johnwalks (^^)》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請問保留資格後要如何分發呢?我有以下疑問
: 1.保留資格後要分發是跟當年(即保留資格結束後想分發的那年)考上的一起填志願嗎?
: 還是由人事局決定地點?
跟申請的那年一起分
還要看你申請的時間點
如果是剛好當年高考分發時間點
就等於是當年的增額第一
可能好又可能濫XD
: 2.如果是由人事局決定上班地點跟工作性質,那當初如果是榜首也不是枉然了嗎?(因為
: 到不了自己喜歡的單位)
所以名次在前
建議先去上班
可以先選想要的單位
: 3.如果可以跟當年考上的人一起填志願的話,那以什麼標準分名次選志願呢?
正取若是10名那你就是第11名
可是只有10個缺 所以如果有人保留
那剩下那個就是你的XD
如果沒人保留
那就跟增額一起選
: 4.另外如果是由人事局決定的,那是由哪些層級的人決定呢?他的公平性何在?
: 5.最後一個問題是各單位報給人事局職缺的日期是什麼時候開始呢?是否可以在該單位報
: 職缺給人事局之前打電話詢問是否有職缺及工作性質為何而先補缺?(因為爬文過有人
: 說職缺報給人事局之後就不能取消)
看機關哪時候報缺
比如小弟在的機關
上個月有人調任
他馬上申請一個增額的缺
今天已經報到了
原則上
只要申請為考試缺
該缺就不能商調了
: 以上問題希望有經驗的前輩能夠回答,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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