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特休請益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學習怎麼表達感情)時間16年前 (2009/12/22 23:08), 編輯推噓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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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faomn (一天一閃)》之銘言: : 這個月我們科長突然做了一個決定 : 即我們年底要填好明年預計特別休假的天數 : 例如:明年一月想請二天,並一月僅填寫2日,卻請3日,第3日科長將不準假 : 另外特休假明年起需於3日前上差勤點選 : 若未於3日前點選,科長將不準假 : 其實我們都認為第一項這樣不合理 : 誰會知道明年度一整年何時需要請特休假 : 可是大家似乎都敢怒不敢言 : 更可悲的是 : 我們還是勞工單位 : 我們是在維護勞工權益 : 但現在卻被剝奪勞工權益 : 大家覺得該怎麼做好呢? 就像推文裏面講的主管就是有這個權力,如不服麻煩請向保訓會 提起申訴,不過有你九成九的機率一定會輸,下面函釋供你參考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1.11.18. 局考字第0九一00三七一四八號書函 有關公務人員之主管長官是否有權限控制不予休假或給予長假 查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九條規定:「同一機關或單位 同時具有休假資格人員在二人以上時,應依年資長短、考 績等第或職務性質,酌定順序輪流休假。」第十一條第一 項規定:「請假、公假或休假人員,應填具假單,經核准 後,始得離開任所。......」第十七條規定:「公務人員 在休假期間,如服務機關遇有緊急事故,得隨時通知其銷 假,並保留其休假權利。」依上述規定,公務人員請休假 之准否係機關之權責,各機關之權責長官自得衡酌實際人 力調配及業務運作情形,本於權責為准假與否之決定,如 機關確有業務需要之正當事由時,並得酌定給假期限或不 准予休假。(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1.11.18. 局考字第0 九一00三七一四八號書函)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6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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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而且若有排定預定休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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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就沒有理由擋在該月擋你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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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體兩面的,板上看過不少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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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都趁大家業務loading 重時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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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那種櫃抬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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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專屬業務,代理大可代而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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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你休呀,休完公文又不會憑空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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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是法規不懂,先多多研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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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如何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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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 我們最近學校幾個幹事才被校長釘在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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