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基礎訓練交通費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說好話做好事)時間16年前 (2010/03/30 20:5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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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sman (sasman)》之銘言: : 有參照過 行政院(90)台忠授字第06851號函與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 家住板橋 受訓地點沒意外應該是在三峽 : 不確定可否申請住宿(原則上非偏遠地區是不行) : 如不能申請住宿 依照上述行政院函 第2點規定 : 訓練機構確未提供前述必要之膳宿者,受訓人員之服務機關得衡酌實際情況, : 參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之規定, : 核給往返之交通費、住宿費及按膳雜費之二分之一支給膳費。 : 如果每天回家住的話應該是不能報住宿費 基礎訓有提供住宿,不能報住宿費喔 : 想請問: : 1.交通費以"服務機關到受訓機構"還是"住所地到受訓機構"來計算? 以服務機關到受訓機構來計算, 交通費指基礎訓開始和結束那天”機關-受訓地點”的交通費喔! : 2.如果都用悠遊卡還需要附單據嗎? 免(高鐵要附) : 3.膳雜費可以報支嗎? 雜費:基礎訓練不得報雜費。 膳費:凡當日有供2餐以上,不得報膳費。(所以六、日可報) : PS.本來以為會在南港受訓 結果是在三峽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129.216

03/30 23:17, , 1F
如果不給住宿訓練期間應該可以報交通費吧
03/30 23:1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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